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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市纪委通报三起损害营商环境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21-01-05 来源:驻马店纪检监察网

  1. 新蔡县交通局孙召超限站工作人员收受他人财物、不正确履职问题。2020年8月,孙召超限站工作人员魏志红收受过往车辆车主350元现金和两盒香烟、王建党收受300元现金、张伟收受200元现金、马宝玖收受20元现金、谢红伟收受一盒香烟后,未经检测将车辆予以放行;崔林、李华伟、李军、梅庆伟、刘彬等5人值班期间,将16辆车未经检验予以放行。2020年10月,魏志红、王建党、张伟、马宝玖、谢红伟分别受到政务记大过处分;崔林、李华伟、李军、梅庆伟、刘彬分别受到政务警告处分;孙召超限站站长高勇,副站长陈辉、闫伟,一中队队长时小白,二中队队长杨伟分别受到政务记过处分;新蔡县交通局副局长葛文祥、交通执法局副局长涂晶华分别受到政务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2. 正阳县市场监管局办理行政处罚案件违反法定程序问题。2019年,正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专业工商质监所执法人员彭伟、尹志刚等人在办理正阳县某加油站等6起行政处罚案件中,在立案后、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经所长王世林安排,预收罚款共计46244元,且将《行政处罚告知书》和《行政处罚决定书》一并送达当事人,其中有3起案件的《行政处罚告知书》主要内容未填写,未告知当事人复议、申诉途径,违反了法定程序。该局法制股股长张亚平对上述案件审核把关不严,工作失职。2020年10月,王世林、张亚平、尹志刚、彭伟分别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3. 泌阳县卫生计生监督所所长袁潜以罚代管问题。2018年,泌阳县卫生计生监督所办理的医疗行政执法案件中,有11件行政执法案件仅进行了罚款,没有责令停业,予以取缔,存在以罚代管问题;有13件行政执法案件虽然下达了责令停业的行政处罚,但处罚决定执行不到位,仍存在非法行医问题。2020年8月,袁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驻马店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