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驿城区:用好监察建议书 推动以案促改

发布时间:2021-05-08 来源:驻马店纪检监察网

  “根据区纪委监委下发的监察建议书,区房屋征收事务局对宋根友严重违纪违法案立即启动以案促改。”近日,驿城区房屋征收事务局的主要负责人对前来督导检查的区纪委监委派驻第十三纪检监察组干部介绍工作开展情况。

  2012年2月宋根友到驿城区房屋征收办工作后,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22笔共计人民币72.3万元。2020年9月15日经区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并报区委常委会同意,给予宋根友开除党籍处分,收缴违纪所得。

  查处宋根友案件以后,驿城区纪委监委持续做好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深入开展以案促改工作。

  针对查处的宋根友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由区以案促改办公室牵头,采取“五方会诊”工作法,联合案件审理室、监督检查室、审查调查室、派驻纪检监察组、案发单位等进行集中会诊。针对宋根友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等问题,驿城区纪委监委对房屋征收事务局下发监察建议书,要求该局立行立改,举一反三。

  监察建议书下发后,由监察建议所涉及单位的派驻组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个别谈话、列席民主生活会、考评考核等方式对学习贯彻、安排部署、工作推进、工作成效等情况进行督查考核。对责任“挂空挡”、整改“走过场”、落实“打折扣”的严肃追责问责,防止监察建议书“一发了之”,确保整改建议落地落实。

  年初以来,驿城区纪委监委持续做好审查调查“后半篇文章”,按照“一案一警示”要求,紧盯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筛选了近期查处的在养老低保、扶贫、环保、征地拆迁、扫黑除恶等领域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向案发单位下发以案促改监察建议书、提醒书,并到案发地召开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会,通过现场宣布一份处分决定,开展一次原因剖析、进行一次忏悔检讨、作出一次表态发言等方式,运用身边“活教材”,不断加强警示教育,以案明纪。加大对典型案例的通报曝光力度,不留情面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坚持不遮丑、不护短。坚持标本兼治,督促发案单位建章立制、堵塞漏洞,推动以案促改做深做细做实。

  “我们通过把宣布处分决定现场用作开展警示教育的有效方法,通过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督促引导党员干部从案例中汲取教训,举一反三,以案明纪,以案促教,坚守底线、不碰红线,做到触及灵魂、震撼心灵,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忌、行有所止。”驿城区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驿城区纪委监委  王红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