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故事丨“好心”的民政所所长
李岗村位于县城北50公里,一条小河在村西蜿蜒着。小桥流水,阡陌人家,颇有几分诗情画意。住在村西南头边的老李头最近却有点忧愁,原来:几年前他患病申请的医疗救助金一直没到账,中间多次到乡民政部门咨询,迟迟没有结果,无奈之下只好拨打泌阳县纪委信访电话反映这个问题。
收到问题线索后,该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便赶往李岗村老李头家详细了解情况。
“大叔,你好,我们是县纪委的,您反映说您有一笔医疗救助金迟迟没有申请下来,能跟我们详细说说吗?”
“是啊,2016年底,我查出患有胃肿瘤,医疗费用总共花了4万多点,也申请了贫困家庭医疗救助,但救助款一直没发下来。”
“快八年了还没下来,你去反映过吗?”
“反映过,这几年我也多次往乡里民政部门跑,但是所长说,材料递到县民政部门了,但救助金一直没拨下来,他看我可怜自掏腰包给垫了5000元,让我先应急。张所长真是个好心人,但是我的救助申请不下来,我没钱还他,就不好意思再往民政所跑了。你们能不能帮我过忙问一下?”老李试探着说道。
“大叔,你的问题我们已记录下来了,放心吧,我们向领导汇报一下,肯定为你调查。”
群众利益无小事。为尽快核实清楚问题,从老李家离开后,纪委工作人员立即到县民政局核对该乡2012年以来贫困家庭医疗救助金发放情况。核查中发现,老李的医疗救助资金是9467.5元,县民政局当年已经拨款。算上“好心人”垫支的5000元,老陈还差4467.5元没领到。
“老李的补助金去哪儿了?难道被人冒领了?”带着疑问,工作人员来到该乡财政所。经核实,该乡民政所原所长张某代领了9467.5元救助金。在找张所长谈话时,他惭愧地低下头,如实交代了自己的违纪行为,并将剩余的4467.5元救助金退还了老李。最终,张某受到了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张所长又退还给了我4467.5元,原来的‘好心人’竟然是这样的人。咱们纪委的干部才是真正的好心人呢。”领回迟发的补助后,老李在电话里感谢道。(泌阳县纪委监委 冯亚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