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为鉴 | 思想滑坡终陷囹圄
刘某出生在农村,家境贫寒,姊妹较多,经过多年不懈努力,在付出数倍于他人的汗水后,担任某乡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副乡长,走上科级领导岗位,走上领导岗位后,他敬业勤奋、埋头苦干,用自己的勤劳和汗水赢得了领导和群众的好评,成为家庭和亲朋好友的骄傲。
像不少落马的贪腐官员一样,刘某的堕落也是从理想信念动摇开始的。他曾立下雄心壮志,努力工作,有所作为,实现自己的人生梦想。但随着权力的增大,面对征地拆迁款的巨大利益,他受到越来越多物质与金钱的刺激,激活了他内心潜藏的贪婪魔鬼,在利益诱惑之下,她逐渐迷失信仰,私欲膨胀,向拆迁款伸出了罪恶的“黑手”,将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当成自己攫取私立的工具,忘记了自己的初心,未守住廉洁底线。
在某大道项目征地拆迁过程中,利用职务便利伙同他人6次收受贿赂共计人民币12.25万元,伙同他人套取移动线路补偿37.70316万元私分,伙同他人向市拆迁办工作人员行贿5.4万元,最终自毁前程。
最终,刘某受到开除党籍、政务开除处分,因犯贪污罪、受贿罪、行贿罪被判处3年4个月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人民币40万元。刘某在基层摸爬滚打多年,本应是成为政治成熟,经验丰富造福百姓的党员干部,然而沦为阶下囚,多年的辛勤努力毁于一旦,公职没了,党籍丢了,不仅毁了个人的名誉,也给家庭的名誉带来无可挽回的损失。
信仰缺失,工作生活之中迷失目标和方向,滥用手中的权力,终将成为刺入自己咽喉的利器。可惜,他的这种悔悟来得太迟了。(驿城区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