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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党史办实事 |“减证便民”群众少跑路

发布时间:2021-11-29 来源:驻马店纪检监察网

  “只要签署承诺书,就不用来回奔波补交证明材料,太方便了,你们替群众想的真周到!”接到遂平县法律援助中心作出的《给予法律援助决定书》,受授助人李女士激动不已!

  疫情特殊时期,把程序繁琐的“证明”简化为只跑一次甚至通过邮寄就能办成事的“承诺”制度,受到群众的点赞,这也是遂平县纪委监委第五派驻纪检监察组身体力行“我为群众办实事”的一个缩影。

  10月8日,家住遂平县阳丰镇罗李村的李女士向遂平县纪委监委第五派驻纪检监察组长陈谭春反映,她在外地打工,为申请法律援助,前几天奔波一千多公里赶了回来,结果被通知证明材料不合格,还要回来重新办理,疫情期间,请假特别不方便,看看能不能先进行法律援助再补办手续。

  针对李女士的诉求,陈谭春立即到县法律援助中心了解情况,按照规定,受援人李女士需要到婆家村委会开具经济困难的证明,才能得到法律援助。但是李女士反映的也是实际情况,疫情期间,来回奔波既不方便又花钱,如何满足李女士的诉求?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同志督促县法律援助中心切实从群众利益和诉求出发,创新便民利民措施,将公民法律援助经济状况证明书变成通过邮寄就能办理的本人书面承诺书。

  李女士在接到法律援助中心的书面承诺书后,作出本人符合申请法律援助的条件,自愿承担不实法律责任的承诺。随后县法律援助中心根据其书面承诺,为其办理法律援助审批手续,并指派了承办律师。这成为自推行法律援助经济困难状况承诺制以来,遂平县法律援助中心审批通过的首宗签署公民法律援助经济状况证明承诺书的法律援助案件,收到了较好的法律和社会效果。

  县纪委监委督促县法律援助中心持续深化和推广“减证便民”措施,试行法律援助经济状况证明告知承诺制,让有诉求的群众只需要签署承诺书,如实填写相关情况,就可以少跑路,而且大大压缩了法律援助办理时间,增强了人民群众对法律援助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据悉,今年以来,县纪委监委充分发挥派驻“嵌入式”监督作用,助推县法律援助中心“法援惠民生”品牌活动深入开展,大力推广法律援助预约办、线上办、网上办、掌上办,充分发挥“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法律服务网的职能作用,让人民群众切切实实享受到更多的便民利民惠民法律服务。

  “下一步,我们将围绕全县中心工作,开展对农民工法律援助的专项监督检查,督促县法律援助中心开通‘服务农民工绿色通道’,优先服务被欠薪农民工工资事件。同时对服务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不认真、不作为、援助不及时的责任人,将严肃追责问责,确保农民工可以安‘薪’年。”陈谭春说。 (遂平县纪委监委  鲁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