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廉政要闻 -> 本地要闻

监督暖心事|送您一方红手帕

发布时间:2020-05-15 来源:驻马店纪检监察网

  “这是反映人薛艳送给我的一个红手帕,说是不知道该怎么感谢我们,就把这代表好运的红色手帕送给我们组,希望我们继续为群众伸张正义。”新蔡县纪委监委第四监督检查室主任樊军从抽屉里拿出一块红手帕笑着说。“事情解决了,反映人特别满意,一直对我们心存感激,和开始见她时完全判若两人呢!”

  事情要从该县纪委监委信访室收到的一条关于反映古吕街道办事处主任万迎春的问题线索说起。

  反映人薛艳,系新蔡县古吕街道居民,其所在村组属于棚户区改造项目范围。薛艳曾多次向古吕街道反映在拆迁改造中,属于自己的18.9792万元公用路补偿款被私自划给三里湾村委干部王振海,5万元坟地补偿款被私自划给村干部高建民和房屋被强拆等问题,而拆迁指挥部相关人员却相互推诿,问题迟迟得不到解决。

  接到问题线索后,第四监督检查室作为承办科室,立即组成核查组,由樊军任核查组组长,对薛艳反映相关问题进行核实。

  核查组首先来到薛艳家里了解情况,薛艳一见到核查组的同志就开始嚷嚷:“俺的拆迁补偿问题都反映多少遍了,你们要再不给我解决,我就不活了,我拿根绳子上吊去!”面对一把鼻涕一把泪情绪失控的反映人,核查组工作人员急忙安抚:“大妹子,你先冷静下来听我说。我们来就是为你解决问题的,你得让我们详细了解情况,才能找出问题并解决呀。”“你们要是再像之前一样踢皮球不给我解决,我就一直往上告,我就不信老百姓的利益得不到维护!”“请相信我们,一定会把这些事查个水落石出,给你一个满意的交代!”带着对反映人的承诺,核查组开始了马不停蹄地追根溯源。

  “薛艳家南侧6米道路本来属于集体所有,为了使拆迁顺利进行,让村民群众多得实惠,拆迁指挥部同意对这条路按个人资产进行补偿,我父亲当时是村民组组长,拆迁指挥部就和我父亲签订了补偿协议,把补偿金额打到了他账户上,随后再分发给群众。可是还没等钱发出去,父亲就突发疾病去世。薛艳一直揪着要这笔钱,我不了解情况,不敢直接付给她,就把这笔钱退还拆迁指挥部了。”王振海的长子王文辉向核查组讲明了关于公用路补偿款的去向。

  那5万元的坟地补偿款又是怎么回事?核查组又找到了高建民,“这块坟地当时是拆迁办通过走访认定属于我家所有,就把补偿款4万元给了我,可是在拆薛艳家房屋时,她说这块坟地应认定是她家的,没办法指挥部又找我协商,我只好又把钱退了。”说完,高建民向核查组出示了退款说明、补偿协议证明。

  “当时薛艳拿出的是一本集体建设用地使用证,证件显示土地使用面积与县住建局丈量面积不一致,办事处多次和她商议也都没什么结果,加上土地四邻边界有争议,无法签订协议。后来我调整了工作位置,不再负责拆迁相关事宜,对此事也就没再过问。”根据时任人民中路拆迁指挥部负责人万迎春的说法,核查组通过查阅古吕街道办党委会议记录、县政府相关文件及国土局文件证明等进行了一一核实。

  最终,在核查组督促下,对薛艳反映属实的部分,古吕街道办事处与薛艳签订了拆迁补偿协议书,其拆迁相关利益问题均得到妥善解决;对薛艳反映不属实的部分,向其进行了细致的解释说明。古吕街道办事处主任万迎春因在拆迁工作中存在慢作为问题给予警示性谈话。

  “大妹子你看,咱以后凡事都要往好的方面想,积极往前看,好日子还在后边呢!我今天收下你的这方红手帕,也把火红的祝福送给你!”看着樊主任笑吟吟地接下红手帕,薛艳高兴的合不拢嘴。(新蔡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