驿城区:庭审现场真的是“课堂”
1月16日下午,市老乐山景观大道征地拆迁项目办刘建成涉嫌贪污受贿行贿一案在驿城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驿城区纪委监察委结合该案,举办廉政警示教育“课堂”,对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开展警示教育。
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委副主任王岱朝,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周以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曹宝川,驿城区委书记贾迎战、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冯收等四大班子领导,市纪委监察委、市委政法委、市中级人民法院有关负责同志,驿城区涉及拆迁的乡镇(街道)党政正职,区直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200余人参加“庭审廉政教育课堂”。
庭审前,主办方播放了“庭审廉政教育课堂”工作纪实片。随后,法院对刘建成案的有关犯罪事实进行了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刘建成因犯贪污、受贿、行贿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十万元。
宣判后,驿城区纪委监察委、区法院主要负责同志针对刘建成的违纪违法事实,分别从纪律和法律角度,进行了以案释纪、以案说法,既增强了教育警示的现场震撼性,又突出了纪法教育的现实针对性。之后,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委副主任王岱朝作了讲话,要求以案示警、深刻汲取教训,以案促治、深化问题整改,以案明责、落实“两个责任”, 坚持“三不”一体推进,推动管党治党取得更大成果,为现场旁听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上了一堂发人深思、促人警醒、心灵震撼的廉政教育课。
据悉,刘建成案是驿城区监察委员会成立后采取留置措施的第一起案件,也是一起涉及市、区、乡、村四级多名干部的“窝案”,教训十分深刻。庭审教育结束后,现场旁听的多名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表示:“看着曾经熟悉的人因违法犯罪站上了被告席,真正感受到了法律的威严和触碰纪律红线、法律底线的惨痛教训。庭审现场真的是‘课堂’,我有听也有思考,今后一定要增强纪律和法律意识,自觉抵制各种诱惑,珍惜现在的岗位、珍惜当下的幸福、珍惜党和人民的信任,为实现我市高质量跨越发展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