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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嫁他乡的低保金

发布时间:2019-12-24 来源:驻马店纪检监察网

  “同志,有个事我们不懂,我们村的兰某已经出嫁了,还算是咱村的贫困户吗?”2019年6月,确山县纪委开展扶贫领域问题专项检查时,第二检查组到李新店镇谢庄村一户走访时,在家的李大爷向检查组咨询。凭着职业的敏感,检查组余梦洁组长感觉这里面可能有问题。

  检查组赶到村委,查阅了兰某所在家庭的贫困户档案。户档显示,兰某不在贫困户档案里;但兰某的父母、妹妹和弟弟,均在贫困人员名单里,且均为低保对象。

  检查组进一步了解到,兰某本人确实于2016年4月远嫁他乡后,一直与爱人居住在武汉。

  难道是老大爷不了解情况,反映错了?

  余组长又仔细地查看兰家贫困户档案,终于发现了疑点:兰某是2016年4月出嫁的,其清出贫困人口时间却是2018年10月,这期间有什么“故事”吗?随后,检查组赶到李新店派出所,查阅兰家户籍信息。户籍信息显示:兰某本人出嫁后,其户籍并未迁出,一直保留与其父母同户。

  检查组又立即赶到民政所查阅低保人员补助发放情况。在2019年5月份以前的低保金发放名单里,兰某赫然在列!

  在向领导汇报后,检查组进一步核查,一起因工作人员失职失责,致使低保补助违规发放的案件浮出水面,导致已结婚居住在武汉的兰某仍然享受低保政策,每月的低保金跟着“远嫁他乡”。

  原来,在2016年初全县扶贫精准识别时,兰某家被纳入低保贫困户,享受帮扶政策。2016年4月,兰某结婚后,一直居住在武汉,但未办理户籍迁出手续。时任该村文书的黄建斌具体负责低保人员的核实上报工作,但其未对兰某出嫁的事实及时进行核查。2018年10月,全县开展贫困户集中排查,扶贫攻坚小组排查出兰某已经出嫁,并及时更新了该户贫困人口档案;但黄建斌仍未将兰某出嫁的信息上报民政部门,致使兰某多领取低保补助金共计3020元。黄建斌同志身为村干部,在办理低保审核时失职失责,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二十一条“工作中不负责任或者疏于管理,贯彻执行、检查督促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力,给党、国家和人民利益以及公共财产造成较大损失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造成重大损失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之规定,2019年8月16日,经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黄建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同时兰某多领取的低保金也被全额追回。

  (确山县纪委监委 赵新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