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平县:澄清正名 为党员干部撑腰鼓劲
“感谢乡纪委为我澄清事实,这段时间,因为群众不实举报的事让我寝食难安,生怕村里的老少爷们对我有看法。这下好了,我心里的石头终于落下了,这也让我真切感受到组织的温暖和信任。今后,我将更加严以律己,以更饱满的精神状态投入到工作当中去!”西平县杨庄乡村干部杨某在乡纪委召开的澄清正名会议上激动地说。
此前,接到群众举报,杨庄乡村干部杨某未经选举担任残联委员;身为村干部,疫情期间隐瞒事实,家里有从武汉回来的亲属却不如实上报,造成群众恐慌;私自卖掉村里一百多棵杨树。
收到信访举报线索后,县纪委监委高度重视,迅速成立核查小组,通过走访群众、查阅政策法规、对接相关职能部门等多种途径,认真分析研判后认定所举报问题均不属实。为了正风肃纪,为广大党员干部营造良好的干事创业环境,第一时间为杨某召开澄清正名会议。
近年来,为保障党员权利,及时为干部澄清正名,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县纪委监委先后出台了《西平县严肃查处错告诬告陷害行为澄清保护党员干部暂行办法》《关于做好“澄清正名一批党员干部”的通知》,健全完善激励机制和澄清保护机制,对所反映问题失实或受到错告、诬告的单位和个人,及时反馈核查结果,并在一定范围内以适当方式予以澄清,还干部清白、消除负面影响,帮助其卸下思想包袱、消除顾虑,激发干部奋发作为的积极性,努力形成激浊扬清、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同时,坚持刀刃向内,对在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澄清保护党员干部工作中不执行或不按规定执行省纪委和市纪委文件要求的,依照有关规定严肃追责问责,坚决维护制度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在做好澄清正名的同时,注重做好被问责干部的关爱帮扶工作,通过集中谈心谈话、回访教育,及时疏导情绪、凝聚人心、激发活力,对勇于改过、勇于作为、勇于担当的犯错干部,在合规合法符合程序的前提下,运用党风廉政意见,对犯错作出客观评价,让受处分干部放下包袱,变“有错”为“有为”。
“下一步县纪委监委将继续坚持严管与厚爱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多措并举,消除干部思想顾虑,为基层干部松绑减负,激发干事创业热情,鼓励受处分党员干部放下思想包袱,鼓足干劲再出发。”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西平县纪委监委 郭景瑞 刘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