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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舆县:十三届平舆县委第七轮巡察完成集中反馈

发布时间:2024-10-28 来源:驻马店纪检监察网

按照平舆县委统一部署,2024年7月8日至8月21日,县委10个巡察组对县农业农村局、县农机技术中心、县水利局、县供销社、县住建局、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等6个县直单位党组织,东和店镇(含东和店社区、张赵村)、庙湾镇(含里湾村、八里村)、玉皇庙乡(含曾庄村、韩寨村)、老王岗乡(含方良河村、白龙王庙村)、射桥镇(含大孙村、大王村)、杨埠镇(含河北社区、任柳村)、阳城镇(含刘吾村、洪山庙村)7个乡镇党委及其下辖的14个村级党组织开展了巡察。经县委同意,2024年10月21日至10月23日,县委巡察组分别向以上被巡察单位反馈了巡察情况。会议传达学习了县委主要负责人听取十三届县委第七轮巡察情况综合汇报时的讲话精神,县委巡察组副组长向被巡察党组织反馈了巡察意见,巡察组长对巡察整改工作提出具体要求,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就落实整改主体责任、坚决完成整改任务进行了表态发言。

会议要求,巡察整改是检验“四个意识”的试金石,是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被巡察党组织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的要求上来,不断增强巡察整改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采取有力有效措施,不折不扣抓好整改落实,以整改实际成效向县委交出一份高质量“政治答卷”。

会议强调,被巡察党组织要严格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坚持项目化、清单化、具体化抓好整改,切实扛牢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及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分工、整改措施、整改时限,主要负责人要带头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办重点难点问题,其他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切实抓好分管部门、分管领域整改工作,确保巡察整改见行见效,问题真改实改。

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一致表示,巡察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是促进基层监督和基层治理的重要抓手,县委巡察反馈的问题实事求是、客观具体,对反馈意见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将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的政治责任,将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推动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

反馈会后,县委巡察办组织现场参会人员进行巡察组作风纪律“后评估”问卷调查。(平舆县委巡察办 罗同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