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驻第十九纪检监察组:“三强化”推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走深走实
针对各综合监督单位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用不多、用不准、不规范等问题,派驻第十九纪检监察组强化思想认同、强化机制建设、强化结果运用,推动各综合监督单位切实扛起“第一种形态”主体责任。
强化思想认同。充分结合思想政治工作,坚持做到看见苗头就提醒、听到反映就过问、发现问题就处理,严格按照错误性质和情节轻重,开展提醒谈话、警示谈话、批评教育、限期整改、责令检查、通报函询、诫勉谈话。
强化机制建设。按照找法规依据、寻参考做法、建工作机制、按程序审定等步骤,推动各综合监督单位建立规范运用“第一种形态”的制度,建立完善回访抽查机制,加大业务培训力度,对“第一种形态”的适用范围、运用部门、分级实施的主体及程序要求等进行明确规范。
强化结果运用。对各综合监督单位机关纪委运用“第一种形态”复核质量进行严格把控和跟踪管理,重点对有无遗漏、有无相互印证的证据等情况进行仔细核查,防止“一谈了之”。(派驻第十九纪检监察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