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驻第十二纪检监察组:积极推动“五型机关”创建着力打造模范机关
近期,派驻纪检监察组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按照市委要求,助力驻在单位着力打造政治机关、枢纽机关、服务机关、参谋机关、督办机关,强力推进“五型机关”、模范机关建设。
坚持政治建警。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训词重要指示精神贯穿于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全过程,不断增强推进政治建设的自觉性坚定性,以党建“第一责任”引领和保障发展“第一要务”,把“两个确保”体现在贯彻落实好上级各项决策部署行动上,体现在各项公安工作履职尽责的实效上。
强化中枢意识。通过严密组织体系,夯实基层基础, 切实增强各级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充分发挥承上启下、沟通内外、协调左右的重要作用,形成全局上下一体、如臂使指的强大合力,推动上级部门各项决策部署在全市公安机关落地生根。
以人民为中心。充分发挥机关党建“围绕中心、建设队伍、服务群众”的职能优势,推动党建和业务深度融合,以优良作风狠抓工作落实,全面提升机关治理效能和服务水平,深入开展“千警助千企”、我为群众办实事等活动,通过用心用力用情解决群众身边“急难愁盼”的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胸怀“两个大局”。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深入研究事关全市公安队伍建设和公安工作发展的重大问题,立足公安系统职能履行,对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决策部署的意见建议、事关全市公安改革和安全稳定的重大课题、人民群众关注关切的热点焦点等,及时收集和分析研判,为党委科学决策提供重要依据。
强化督查督办。深入贯彻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省市党代会精神,对标对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公安系统重要指示批示,对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强化结果导向,创新督查督办方式方法,提升网上督查水平,发挥督查“利器”作用,推动上级部门决策部署和要求落地生根、取得实效。(派驻第十二纪检监察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