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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阳:常抓办案安全 确保安全零事故

发布时间:2021-07-06 来源:驻马店纪检监察网

  “在审查调查中一定要把办案安全当成头等大事来对待,不可有丝毫的麻痹大意。”这是正阳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经常挂在嘴边的话。

  为增强办案安全意识,提升审查调查中安全工作质量,日前,正阳县纪委监委再一次召开了办案安全推进会,对委机关中层以上干部进行了办案安全教育。该县纪委监委规定,在审查调查前,各办案人员都要根据“六必知”制定详细周密的安全预案,填写《谈话对象安全交接单》,真正做到“手递手”;加强医疗保障,与定点医院协调沟通,派专门医护人员驻点,充分准备必要的医疗器械,对谈话对象进行健康体检;同时,针对遇到突发状况如何处理对审查调查人员进行培训,增加办案人员医疗知识,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该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孙智勇牵头,于近日组织了一次安全检查,对谈话场所卫生环境、设备设施、安全隐患等多方面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做到谈话间设备设施齐全,确保谈话在全程监控下进行,防范各种可能出现的安全问题。并在委机关监督检查室、审查调查室开展审查调查安全工作自查自纠活动,梳理办案过程,自觉发现审查调查过程中存在的安全薄弱环节,坚决整改;案件监督管理室通过回看录像、案卷、谈话对象安全交接单等材料,对“走读式”谈话安全制度执行情况开展督查,时刻保持警惕,坚持将问题治理抓在前,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为加强办案安全工作日常监督管理,该县纪委监委认真落实《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督执法工作规定》《监察法》等法规,严格履行审批程序、接送程序制度规定,特别是对照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走读式”谈话安全工作的意见》,要求本县纪检监察机关必须按照“走读式”谈话的两种情形开展谈话,保证谈话安全。同时,落实安全责任制,夯实安全责任。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切实担起领导责任,对审查调查与安全工作亲自部署、一体推进。审查调查部门负责人、审查调查组组长作为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认真落实审查调查和安全工作“一岗双责”,把审查调查安全责任明确到岗、落实到人。

  今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坚持安全文明办案,1月至6月,共立案192件,260多人次接受审查调查,没有发生一起安全事故。(邹国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