泌阳:“负面清单”为基层村干部戴上“紧箍咒”
“不得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或放纵包庇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严重损害党的执政根基。”“不得用集体资金大吃大喝、娱乐消费,违规发放津补贴。”“不得在扶贫等领域中优亲厚友、虚报冒领、违规承包、贪污挪用、吃拿卡要。”......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促进村干部廉洁履职,预防微腐败问题的发生,近日,泌阳县纪委监委根据相关党纪条规,以及近年来查处的基层村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从政治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群众纪律、生活纪律、组织纪律六个方面对开出了20条履职负面清单,切实为基层村干部戴上了“紧箍咒”。
“村干部违规违纪大多是源于对基层‘小微权力’监督和约束的缺失,以及村干部们对党纪法规的认识不到位,对自己‘做什么’‘怎么做’,全凭个人意志。”县纪委监委负责人说,“现在我们为基层村干部们开出了20条履职负面清单,表面看是对村干部的一种约束,实则是通过这种浅显易懂的方式,为村干部们戴上了‘护身符’”。
“负面清单为我们基层村干部划出了界线,指明了方向,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一定会以负面清单为导向,严格履职尽责,对照清单查摆自身存在问题,并及时改正、引以为戒,坚决不踩‘红线’,不碰‘高压线’。”泌阳县杨家集镇冢子村支部书记说道。
下一步,泌阳县纪委监委还将对照“负面清单”开展“机动式”村居巡察,特别是对群众反映强烈、问题反映集中的村,加大巡察力度,紧盯村干部工作作风、扶贫资金使用、惠农政策落实、农村“三资”管理等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开展巡察工作。同时,将负面清单落实情况纳入基层村干部履职考核范围,进行不定期督导检查,确保负面清单落细落实。(泌阳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