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山:现场警醒,再次提升不敢腐的法律震慑
“面对国徽,站在被告席上,我内心充满后悔,我是一名老党员,愧对党组织多年对我的培养和教育,伤害了家庭,丧失了党性,愧对社会,愧对家人,我错了,我认罪、悔罪……”。这是确山县普会寺镇某村原党支部书记荀某某站在法庭被告席上的深刻忏悔。
6月18日上午,确山县普会寺镇某村原党支部书记荀某某受贿案在我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这是确山县监察委员会成立以来所办结的留置案件首次举办现场庭审会。
庭审中,公诉人依法讯问了荀某某,向法庭出示了县纪委监委依法调取的被告人忏悔反思材料、证人证言、书证等证据材料,并进行了法庭质证。整场庭审工作平稳有序,紧凑高效,旁听者认真听取,悉心感悟,起到良好的警示教育作用。
为深化不敢腐的震慑,增强基层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有效遏制和防范职务犯罪,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和普会寺镇近50名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到庭审现场“零距离”旁听了案件审理全过程。从庭审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审理过程中感受法律的威严和震慑,将庭审现场变为“警示教育现场”。
“荀某某受贿案惊醒我们基层党员干部手莫伸,伸手必被捉,犯罪离我们党员干部并不遥远,基层党员干部守不住纪律的底线,把手中的权利当作捞取钱财的资本,就在那一念间伸手就可能会沦为阶下囚。对家庭和社会造成不良影响,教训及其深刻,发人深思。”听完庭审会,普会寺镇党政办工作人员李世锋这样说。
“通过在现场感受庭审,作为一名农村基层党支部书记,今天在这样的特殊场合,近距离接受警示教育,非常震撼人心。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一定引以为戒、学法、懂法、守法,做到廉洁自律、守牢纪律底线,不触高压红线,警钟长鸣。下一步,我将在乡村振兴伟大事业中,带领村民,团结一致,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庭审结束后,普会寺镇台子坡村党支部书记吴付国由衷感慨的说。
“党员干部一定要加强政治修养和党性锻炼,严于律己,防微杜渐。自觉同各种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作斗争。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自觉抵御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等消极腐朽思想的侵蚀,自重、自醒、自警、自励,做到廉以养德,洁身自好。只有筑牢拒腐防变的篱笆,永葆为民务实清廉的公仆本色,才能对党负责,为民尽责。”确山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代主任孟秀娟坚定地表示。(确山县纪委监委 韩玉锋 余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