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工作动态 -> 党风政风

西平:用准用好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

发布时间:2020-07-21 来源:驻马店纪检监察网

  今年以来,西平县纪委监委坚持抓早抓小抓预防,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突出严管厚爱,在用准用好“第一种形态”上下功夫,防“大病”于未萌,真正使“第一种形态”成为严明纪律的第一道防线。

  县纪委监委运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新修订的宪法、监察法和党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要求各级党组织将其纳入中心组学习内容,各基层党支部在“三会一课”上加强解读,使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深化对党纪法规的认识,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

  对于党组织和党员存在的十种苗头性问题,即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的;党组织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够严格的;党组织对上级的决策部署落实不及时的;党组织对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管理、监督不到位的;党员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党员发表不符合党员身份言论的;党员履职尽责不到位的;党员执行八项规定精神不够严格的;党员有违反社会公序良俗行为的;党组织和党员有其他失职失责情形的,运用第一种形态方式进行处理。

  把严明纪律贯穿于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监督和管理的全过程,抓在日常、严在经常,综合运用提醒谈话、警示谈话、批评教育等方式,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对党员干部苗头性、倾向性和轻微违纪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解决,防止小错酿成大祸。同时,加强督促指导,及时发现各级各单位在实践第一种形态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严整改、严落实。对搞形式、走过场坚决予以通报批评,对该红脸没有红脸导致“树木”大病不治的,严肃处理。对认识问题不深刻,整改落实不到位的,决不放过,做到有责必问、问则必严。

  筛选典型案例,深入剖析,强化以案促改, 使党员干部在思想上自警、行动上自律,止步于“破纪”之初。通过组织党员干部参观廉政教育基地、观看警示教育专题片、重温入党誓词等方式,做到教育在先、预防在先。

  截止目前,西平县纪委监委共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处理138人次,占“四种形态”处理总数的71.1%。(西平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