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蔡:注重“抓早抓小” 用好谈话函询
“作为党员干部,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要做好,比如在厉行节约问题上,你就要起到带头作用。”近日,新蔡县纪委监委对化庄乡一位副书记进行提醒谈话,及时打消了他准备为父亲举办八十岁寿宴的错误想法。
今年以来,新蔡县纪委监委在监督执纪过程中,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立足“抓早抓小”,用好用活谈话函询,及时帮助党员干部将自身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防止“小隐患”演变为“大错误”。
规范谈话函询,深入分析适用谈话函询的问题线索特点,明确谈话的主体和对象、启动谈话条件、谈话实施步骤等,真正掌握“三个可以谈、三个优先谈、三个不能谈”,因人制宜、因情施策开展谈话函询。由案管部门集中管理谈话函询的线索登记、处置方式、回复情况等,回复情况和处理情况由案件审理室审核把关,规范审批程序,确保谈话函询过程的规范性。
加强监督检查,做好谈话函询的后半篇文章。对谈话函询对象所提供的的材料真实性进行检查,对敷衍塞责、避重就轻、有意隐瞒的,进行严肃问责。通过常规监督检查、回访等方式,对谈话函询对象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避免一谈了之,确保谈话函询成果落实落地。对谈话函询问题线索进行分类处置。对未发现具体违纪行为的,或不具备核查条件的问题线索,予以了结。对反映问题线索失实的,向被举报单位或干部采取当面告知、书面通知、召开会议等方式予以澄清,确保受到不实反映的干部在评先评优、提拔或交流中不受影响,让干部轻装上阵,担当作为。对于确有错误但情节轻微,不需给予纪律处分的,责令限期整改或诫勉谈话。
“‘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是监督执纪问责必须坚持的方针,我们要在‘病发’之前下功夫,谈话函询是一剂‘良药’,防止党员领导干部小错酿成大错、小问题变成大问题。我们将进一步做实做细谈话函询,使红脸扯袖成为常态。”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2019年以来,新蔡县纪委监委谈话函询30件,谈话函询后予以采信 26件,转为初步核实后立案1件。(新蔡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