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工作动态 -> 创新实践

泌阳:做好留党察看处分的“后半篇文章”

发布时间:2021-07-30 来源:驻马店纪检监察网

  日前,泌阳县纪委监委多措并举,监督《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执行情况,严格地维护党纪的严肃性,保护党员的合法权利。

  日常监督,发现问题。县案件审理室、县委巡察办等围绕“党员受留党察看处分期间,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留党察看期间,确有悔改表现的,期满后恢复其党员权利;坚决不改或者又发现其他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违纪行为的,应当开除党纪”等规定,开展日常监督检查。从中发现部分党支部和党员对恢复党员权利的相关规定不了解,处分到期后支部书记不积极督促提醒受处分党员履行相关程序等问题,为强基固本奠定了基础。

  梳理汇总,保障执行。由案件审理室负责,对全县2006年以来受留党察看处分未按期恢复党员权利的情况进行排查、梳理、汇总,分类。对乡村干部中受留党察看处分的进行逐人调查,了解至今未申请恢复党员权利的原因。对留党察看“后半篇文章”没有做好的,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先引导符合条件党员及所在党支部主动履行程序;对支部形成不了一致意见或者受处分人员卧病在床等其他问题,案件审理室与支部书记及时沟通,形成书面材料备案;对于受处分党员长期外出,转变为流动党员的情况,指导支部书记积极与党员沟通,做好跟进衔接工作。

  组织培训,倒逼责任。组织基层支部书记和党员干部进行党纪培训,提升党建和组织工作的能力。对新任乡镇(街道)纪(工)委书记进行业务培训,促使其精准执纪、贯通首尾。同时对存在问题的6个支部的支部书记进行了约谈。某受处分的党员表示:“通过党组织召开大会公开恢复我的党员权利,让我又有了信心”;某支部书记表示:“这次的约谈很及时,如果不是这次约谈,我们只知道留党察看处分有两年的影响期,但是之后怎么办我们不清楚。谢谢县纪委监委的约谈提醒。”

  “我们将进一步做好执纪监督,在维护党纪的严肃性中求突破,为保护党员合法权利提高坚强保障。”该县案件审理室主任马帅表示。(泌阳县纪委监委 祁良 赵弘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