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项城市纪委关于对3起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
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开展以来,我市纪检监察机关把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主题教育专项整治的重点,坚决惩治“蝇贪”“蚁腐”,持续释放越往后越严的强烈信号。为进一步强化典型案例教育警示作用,现将我市近期查处的3起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项城市孙店镇广阳行政村支部书记张新锦违规办理低保问题。项城市孙店镇广阳行政村支部书记张新锦,2021年12月,在为村民办理低保过程中,审核把关不严,致使村民冒领最低生活保障金5360元。2023年9月13日,中共孙店镇纪律检查委员会给予张新锦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项城市孙店镇自然资源所原所长赵昆鹏收受管理对象现金等问题。项城市孙店镇自然资源所原所长赵昆鹏,2021年2月收受管理对象现金6300元,且履职不力,对该管理对象的违法建房行为未进行严格制止。2023年9月13日,中共孙店镇纪律检查委员会给予赵昆鹏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孙店镇人民政府给予赵昆鹏政务撤职处分。
项城市王明口镇胡寨行政村支部书记胡贵堂违规支出村集体收入问题。项城市王明口镇胡寨行政村支部书记胡贵堂,2015年至2022年任胡寨行政村支部书记期间,将集体土地13.4亩粮补款11043.07元打到其妻子王琴名下并直接用于村委开支,未按规定纳入三资管理账户。2023年9月16日,中共王明口镇纪律检查委员会给予胡贵堂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3起典型案例,有的审核把关不严,造成不符合条件的村民享受低保待遇;有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现金,造成不良影响;有的纪律规矩意识淡薄,坐收坐支村集体收入。这些问题都发生在群众身边,直接侵害了群众和国家利益,败坏了党和政府形象,损害了党群干群关系,必须严肃查处、以儆效尤。
全市各级党组织要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为契机,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实实在在地落到实处,始终站在群众的立场想问题、做决策,深入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把全面从严治党的压力传导到基层。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要精准运用监督执纪问责利器,对贪污挪用、截留私分、优亲厚友、虚报冒领等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一查到底,绝不姑息;对推诿扯皮、敷衍塞责、冷硬横推等漠视群众利益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严肃追责问责。要坚持“三不腐”一体推进,在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同时,推动职能部门深化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加强教育警示,健全制度机制,提高治理能力。要推动专项整治工作常态化、长效化,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中共项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3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