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项城市纪委关于对3起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
为持续巩固深化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整治成果,充分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现将近期查处的3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项城市郑郭镇侯庄行政村原村委委员兼文书王学民、郑郭镇李洼行政村支部委员郑战士违反工作纪律问题。
2010年,河南省周口市项城市郑郭镇侯庄行政村原村委委员兼文书王学民,协助政府申报办理本村农村养老保险待遇时,审核把关不严,违规为已享受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待遇的退休教师范德林办理农村养老保险待遇,致使范德林从2010年10月至2015年10月重复领取养老金3888元。2011年,河南省周口市项城市郑郭镇李洼行政村支部委员郑战士,任村委委员期间,协助政府申报办理本村农村养老保险待遇时,审核把关不严,违规为已享受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待遇的教育局退休人员郑凤臣办理农村养老保险待遇,致使郑凤臣从2011年7月至2018年7月重复领取养老金6020元。上述涉案款已退还。2023年1月12日,中共项城市郑郭镇纪律检查委员会给予王学民、郑战士党内警告处分。
2.项城市新桥镇刘营行政村村委委员、计生专职、妇女主任李月杰违反工作纪律问题。
2014年,项城市新桥镇刘营行政村村委委员、计生专职、妇女主任李月杰,任该村办理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的负责人期间,审核把关不严,违规为享受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人员刘卫中办理了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致使刘卫中于2014年10月至2016年12月重复领取养老金2160元,该违纪资金已退还。2023年3月1日,中共项城市新桥镇纪委给予李月杰党内警告处分。
3.项城市新桥镇土楼行政村原监委委员李文明违反廉洁纪律问题。
2004年,项城市新桥镇土楼行政村原监委委员李文明任职期间,将政府下拨的救济粮约1200斤进行倒卖,所获钱款720元仍未上交,在群众中造成了不良影响。2023年2月23日,中共项城市新桥镇纪委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3起典型案例,有的不认真履行职责、造成社保基金巨额损失,有的私心贪欲膨胀,倒卖政府下拨的救济粮等,严重侵蚀社保基金安全,损害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败坏了党和政府的形象。这些案件的发生,既有个人理想信念丧失、纪法观念淡薄等原因,也有主管监管单位制度机制不健全、对干部职工教育监管不严格、对资金密集岗位廉政风险防范不到位等原因,各部门各单位要深刻汲取教训,切实引以为戒,举一反三、以案促改,守护好人民群众的每一分“养老钱”“保命钱”。
中共项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3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