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邑县:推进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走深走实
鹿邑县纪委监委持续深化开展以案促改工作,精选典型案例,在教育警醒上发力,突出针对性;深刻查摆剖析,找准问题症结,突出精准性;强化日常监督,紧盯整改落实,突出实效性,进一步推进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走深走实。
警示教育突出针对性
突出重点,精准选取典型案例,紧盯“关键少数”,针对不同岗位、职务选择新近查处的身边的、熟悉的人和事开展警示教育。
7月3日,鹿邑县深化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推进会暨警示教育大会召开,全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及各单位“一把手”接受警示教育。为达到警示入心,提升教育的针对性,案例通报选取原县委书记杨某案、正县级干部高某案、副县级干部李某案、民政局局长张某案,这几位“一把手”违纪违法事实、案例剖析、个人忏悔为参会的领导干部打上预防针。
“听着曾经熟悉的人声声忏悔,我的心灵受到很大震慑。”该县住建局党组书记、局长朱明在表态发言中坦言,“今后,一定恪守廉洁自律准则,公正用权、廉洁用权,自觉净化‘朋友圈’,做到不碰底线、不越边界、不踩红线。”
在强化“关健少数”警示教育的同时,将覆盖面拓展延伸到重点领域、重点职能单位班子成员以及县乡村三级重点岗位人员等“大多数”,利用不同层级的典型案例,采取深入开展案例剖析、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召开民主生活会、讲好廉政党课、进行集体廉政谈话等多项举措开展教育。截止目前,全县52家单位分别组织开展专题警示教育活动,5000余名党员干部接受了教育,受到了警醒,最大限度提升了查办案件的“附加值”“含金量”。
查摆剖析突出精准性
以案促改,只有找准问题,才能“把脉问诊”。要求县处级领导、各单位班子成员对照身边典型案例,结合岗位特点、聚焦病灶、深挖根源,重点围绕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落实主体责任,履行“一岗双责”,强化干部日常管理监督,围绕健全权力运行和监督制约机制、规范官商交往、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等方面进行深刻剖析,综合研判,找出发案特点、发案规律和发案原因,结合实际,精准查找思想开关的松懈点、制度建设的薄弱点、权力运行的风险点、监督管理的空白点,精准施治,为强化整改落实提供有力抓手。
为提升查摆剖析精准度,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县纪委监委调阅涉案单位和重要职能部门班子成员剖析材料、民主生活会记录,查看班子及个人查找问题是否找得精准,查看专题民主生活会是否达到“红脸出汗”的效果,查看整改措施是否有力。针对个别单位班子成员剖析问题不深不透,没有结合通报案例认真查摆自身存在的问题,撰写个人剖析材料有敷衍应付现象,县纪委监委向单位党组织下发反馈意见书,要求其重新召开民主生活会,县纪委监委和县委组织部派专人全程参与监督,如再出现对以案促改工作敷衍应付现象,将对相关责任人严肃问责。截止目前,已向3家单位下发反馈意见书,责令其民主生活会重新召开。
日常监督突出实效性
“开展民主生活会,其落脚点是为了解决问题。各单位要把班子及成员剖析查摆出的问题进行系统梳理,开列问题清单,有针对性地制定改进措施、整改台账,一项一项抓好整改落实,一个一个问题加以解决。”针对如何抓好整改落实工作,7月8日,鹿邑县纪委监委向全县各单位下发以案促改提醒通知书。
这是该县纪委监委把以案促改工作纳入日常监督的一个缩影。
以案促改工作开展的如何,关键看工作是否有效落实。年初,该县制定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责任工作开展情况督查考核评价工作方案,并坚持把以案促改工作纳入日常监督范畴。围绕以案促改工作全过程,充分发挥各监督检查室日常监督,各乡镇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嵌入式”监督作用,对监督中发现以案促改工作成效不明显,对问题排查不透、避重就轻、突出问题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做到及时督促提醒,确保以案促改工作不走过场、不搞形式,切实起到教育警示、问题整改、制度建全的实际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