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视巡察

中共扶沟县医疗保障局党组 关于县委第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2025-02-28 15:50 来源: 扶沟县巡察办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4年6月11日至7月30日,县委第五巡察组对县医保领域及医保局党组开展了常规+专项巡察。9月20日,县委巡察组向医保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反馈问题集中整改进展情况

(一)巡视巡察整改责任扛得不牢,整改不彻底

1.整改责任未压实

(1)局党组履行整改主体责任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切实履行了整改主体责任,抓好发文督导落实。针对整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完善了公文发文制度和规定,加强了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制度得到有效执行;二是对原整改方案进行了全面梳理和修改,对每一项整改任务都明确了具体的整改时限,确保整改工作按时完成;三是于2024年11月20日对12家定点医疗机构1411名参保患者住院情况、身份、进行核查,对全县37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全覆盖督导检查;四是责令医保医师对意外伤害病人入院时详细询问其受伤时间、地点、原因,并依据受伤部位和程度判定病人是否由第三方导致。截止目前,县内定点医疗机构未发现借卡就诊、有第三方赔付纳入医保报销情况;五是引导病人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理念,所有意外伤害病人均签订无第三方责任承诺书;六是窗口工作人员认真审核把关。在详细询问基础上,多人多次与病人讲解医保政策,病人主动不再要求医保报销,成功劝退一名有第三方赔付试图进行医保报销的欺诈骗保行为。

(2)履行整改监督责任缺位。

整改情况:2024年巡察整改工作中,派驻纪检组积极参会,会前严格审核把关议题,会中精准监督,会后跟踪落实。目前已参与日常工作会议13次,完成整改任务2项,切实运用成果提升廉政建设实效。

2.存在边改边犯、敷衍整改问题。

(3)边改边犯。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公文处理相关条例规定的学习,建立健全公文管理制度,确保每一份行文的格式符合规范。由公章管理人员对每一份行文的格式进行严格把关并及时向主要负责人送审,进一步规范党组行文和行政行文;二是领导干部带头学习了8次“三重一大”制度规定,形成按制度办事、用制度规范行为的长效机制,发挥制度约束力;三是强化制度执行力,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完善现行“三重一大”制度上的疏漏和不足,细化具体程序和操作流程,提高制度可操作性,强化制度执行力;四是严格按照周口市医疗保障局下发的考核内容和考核标准进行考核,成立以班子成员带队的考核领导小组,考核前进行考核培训及廉政提醒,考核结果作为年底质保金的返还、预分额度年终清算和续签协议的重要依据。

(4)敷衍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医保局、卫健委、公安局三方联合开展打击骗保行动工作机制;二是于2024年11月5日召开医保、公安打击欺诈骗保工作研判会,会议有医保局副局长郭艳丽、基金稽核服务中心负责人赵江涛、工作人员孙军伟、陈献帮及扶沟县公安局刑侦大队长李进、刑侦中队长冯一多参会,梳理问题线索,分析研判是否存在欺诈骗保行为,是否符合移交条件。

(二)政治站位不高,落实新时代医保政策有差距

3.执行“第一议题”制度不到位。

(5)2020年以来,共召开119次党组(扩大)会,有101次会议未执行“第一议题”制度。“第一议题”突出政治性不够,学习时间滞后、选题不准。未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医保基金监管、守住人民群众“保命钱、救命钱”的讲话精神。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制定“第一议题”学习计划。同时结合党和国家重要时间节点、重大事件,明确学习主题和内容,突出政治性、确保学习时效性和针对性;二是围绕党的创新理论、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开展,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医保基金监管、守住人民群众“保命钱、救命钱”的讲话会议2次。

4.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有偏差

(6)2021年以来共组织45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有29次未交流研讨,与实际工作结合不够紧密,没有涉及医保领域内容。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组织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16次,提前确定学习主题和具体议题,精心组织交流研讨4次,鼓励班子成员积极发言,分享学习心得和见解;二是加强与实际工作结合。注重结合当前医保工作实际中的热点、难点和重点问题,引导成员围绕实际问题展开学习和讨论,提高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5.意识形态工作有欠缺。

(7)党组对意识形态工作不重视。2021年以来,未专题研究过意识形态工作。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主体责任制。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二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析研判制度,巡察整改开始以来,共召开2次意识形态研判会。

(8)意识形态阵地作用发挥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了办公场所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氛围。制定3块版面,20条宣传标语,及时跟进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医保领域重要讲话及指示批示精神;二是宣传医保局公众号,扩大影响力。通过互推、互链等方式,提升公众号的关注度,发布医保政策解读、案例分析、成效展示等内容共计37篇,增强公众对医保制度的信任。截止目前,关注人数由692人次增长到1780人次,阅读量由1754次增长到11万人次。

(9)风险防范意识不强。

整改情况:一是在全县医保经办负责人群、定点零售药店工作群里下发通知,要求各定点医药机构提高信息泄露风险防控意识,提高从业人员安全保密意识;二是督促“两定”机构严格按照《医保服务协议》相关条款规定,遵守数据安全有关制度,保护就医人员个人信息,保证医保数据安全;三是对张仲景大药房负责人进行约谈并通报批评;四是2024年9月30日,开展全县医保系统及“两定”机构负责人警示教育活动,增强对就诊患者信息保密意识,维护患者隐私权利不被侵害,完善系统局域网络安全检测,确保全县就诊病人信息安全。

6.开展主题教育不认真。

(10)党史学习教育未能做到常态化。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扛起党史学习教育主体责任,通过“三会一课”、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主题党日活动,确保党员充分认识学史明理的重要性,将党史学习融入日常;二是建立长效机制,制定学习计划,积极整合学习资源,推动党史学习教育稳步前行。巡察整改开展以来我局已经组织党史学习教育2次,参加人员达到119人次。

(11)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不深不实。

整改情况:一是党组成员根据工作实际和学习需求,制定学习计划,加强个人自主学习;二是未完成下沉调研的班子成员围绕分管工作重点、难点问题展开调查研究,掌握真实情况,分析问题根源,已完成高质量、可行性的调研报告3份。

(12)党纪学习教育走过场。

整改情况:一是补齐读书班2天的学习时长。于2024年10月12日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利用业余时间开展了集中学习,深入研究党纪法规,交流学习感悟,确保学习效果不打折;二是2024年9月30日,召开医保系统警示教育大会,围绕省纪委通报的典型案例,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增强干部职工廉洁自律意识;三是2024年9月14日,按照县纪委要求对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开展廉政谈话15人次,填写谈心谈话记录表,建立常态化党纪学习和廉政教育机制。

7.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

(13)推进全民参保有差距。

整改情况:2025年度参保征缴工作开展以来,医保局采取了一系列务实、高效的工作措施来推动参保工作。一是以县委县政府名义召开两险征缴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各乡镇及相关单位形成合力,共同推动此项工作;二是加大宣传。印发征缴宣传页23万余份、宣传标语及横幅10560条、宣传海报4000份,发放至各乡镇、村、中小学校,拍摄短视频3个,联合县审信局抖音直播6期,医保参保覆盖面持续扩大,医疗保障水平稳步提高;三是加强督导。建立“日调度、日通报”工作制度,医保局抽调26名骨干人员,对分包乡镇进行工作推进,同时联合县委督查中心加强督导;四是实地调研。2024年12月18日,王刘明常委带领医保局主要负责人分别到后进的城郊乡前许岗、罗沟、曹里乡游家村进行入村调研,实地了解未参保原因,与村干部座谈,交流好的经验做法;五是落后约谈。对征缴进度缓慢的乡镇由分管副县长对乡镇政府一把手进行约谈。目前,参保工作阶段性成效明显,截止12月19日,全县城乡居民参保缴费人数50.5万人,完成率为87.5%。

(14)医保基金安全风险防控意识差。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健全安全、规范、高效基金结算拨付机制,防范化解基金风险;二是加强协议管理,加大基金监督力度;三是按照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4)豫执监95号文件,发回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重新审查处理,积极与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沟通,尽快重新审查处理。四是终止周口豫东医院医保服务协议,并于2024年9月21日在医保局公示栏进行了公示。

(15)外诊率高。

整改情况:一是分管副县长分别于2024年10月17日、10月30日两次组织召开卫健、医保负责人及二级医院院长会议,共同研判分析转诊率高的原因,交流如何降低转诊率、提升诊疗水平和服务质量经验做法;二是二级及以上医院严把转诊转院审批关,做好病人及家属政策解释工作,合理引导病人有序就医。2024年12月份,我县市外就诊率下降至24.02%。

(16)“放管服”改革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2024年10月15日,经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应进驻行政服务大厅28项政务服务事项,定点医院和药店审批等6项业务已全部进驻大厅。

8.医保执法有弱项。

(17)医保基金监管队伍能力偏弱。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监管人员集体学习及督促个人自我学习,进一步提升监管工作能力;二是加强监管队伍力量,稽核人员已由原来的16人增加至20人,新增人员中有2名已获取执法证。

(18)执法文书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条例的学习,建立健全《医保基金现场检查工作规程》等规章制度;二是邀请司法局专业人员徐新启、张桂生同志2次到我局对执法人员进行执法流程,案卷制作规范等业务培训;三是积极借助司法局专业力量对我局所有执法文书进行审核把关,确保执法文书符合规范。

(19)对定点药店监督执法缺位。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规定,对2020年以来在全县定点药店开展医保检查过程中发现有违规问题的药店负责人进行约谈;二是严格落实2024年5月局班子会研究部署的核查定点药店违规工作,截止目前已核查定点零售药店37家,涉及存在违规行为的14家,已追回5家涉及违规资金,正在处理中9家,下步将根据相关规定进一步处理。

(三)宗旨意识不强,履职尽责不够到位

9.“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

(20)局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8月20日,召开下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对下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明确责任分工,强化主体责任落实;二是针对方案雷同问题,重新修订完善 2024年党风廉政建设实施方案,结合实际细化措施,突出针对性与时效性;三是对班子成员重新进行深入且有针对性的提醒谈话2次,确保精准指出每位成员在廉政方面需关注的要点;四是加强班子成员对关键岗位、分管口线股室中心负责人廉政谈话提醒。截至目前,已完成16人次的廉政谈话,涵盖各个股室、中心及重要部门,确保廉政建设工作扎实推进,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21)以案促改工作不扎实。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领导。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以案促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制定了详细的工作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任务和步骤,确保以案促改工作稳步扎实推进;二是召开医保系统警示教育大会,2024年9月30日邀请县纪委派驻人员参加,并对以案促改工作进行安排,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和定点医院医保业务院长126人集中观看《无锡虹桥医院涉嫌欺诈骗保》等警示教育片,局机关各股室负责人医保业务院长共撰写心得体会46份;三是2024年10月17日医保局党组认真召开了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按照“四个摆进去”开展剖析,查找问题、对应剖析材料,强化整改措施。

(22)派驻监督“探头”作用发挥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县纪委派驻十三组驻县医保局后,按时参加各类关键会议,如“三重一大”会议、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及腐败问题整治推进会、节前廉政会及巡察反馈会等13次;二是派驻组在监督职能履行上明确“探头”作用,深入医保领域各环节,包括医保报销审核、基金监管等关键流程,政治监督、日常监督有序开展。梳理排查医保群腐问题18件,立案23人,党纪政务处分25人,组织处理47人。

10.两定监管有短板

(23)定点医院监管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行业自律,督促各定点医疗机构自查自纠常态化,每月开展一次。全县定点医疗机构共开展自查自纠13次。通过自查自纠,发现定点医疗机构存在过度检查、过度诊疗、超限制用药、重复收费、超适应症用药、串换项目收费等违规问题;二是开展智能审核,通过医保网络平台对37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网上智能审核,审核发现定点医疗机构存在超限制用药、重复收费、超限制范围等违规问题,网上审核追回违规资金22.27万元。

(24)定点药店违规问题普遍存在。

整改情况:一是对抽查的25家药店存在串换药品、非药品刷医保卡、无处方销售药品、执业药师不在岗及其他违规行为开展全面检查,存在违规行为14家,已追回5家违规资金13.02万元,处理违约金3.9万元。其余药店正在处理中;二是举一反三,对全县所有定点药店进行全面检查,已完成现场检查34家,已完成处理9家,25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一旦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立即严肃处理;三是建立长效机制。通过网上智能审核和日常监督检查加大对药店的管理,规范其医保行为。

(25)村卫生室医疗保障服务水平差。

整改情况:一是经办中心督促卫生院及时把服务协议发放到村卫生室并存档备查;二是将村医电脑老化问题积极与卫健系统沟通,现已对全县村医电脑进行更换;三是加强督导宣传,提高群众的医保使用率,成立以班子成员为组长的督导小组,定期对村医进行培训督导,确保其使用医保平台报销系统;四是以开展集采药品进基层专项活动为契机,对村卫生室药品进行统一规范管理,做到“五统一”,药品摆放规范;五是加强督导宣传,引导村卫生室使用医保程序进行报销,提高医保使用率。

11.医保违规违纪违法禁而不止。

(26)普及群众医保反诈意识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宣传。通过基金监管宣传月等活动,加大参保群众的反诈骗意识的宣传;医保窗口利用转诊转院、门慢门特办理、外诊病历材料递交等经办过程中,详细讲解人人都有维护好医保基金的责任,防止非社会组织以体检、保健、免费医疗等名义的宣传误导;二是加强医保报销材料审核。集中整改以来,大厅窗口工作人员共收取外诊病历171份,审核时详细了解未在医院直接报销的原因,未办理转诊或异地备案导致无法直接结算的,由本人填写医疗报销承诺书。

(27)医保诈骗类犯罪仍时有发生。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基金监管宣传月活动及医保系统警示教育大会等活动,通过典型案例教育警示群众,加强宣传引导;二是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行动。2024年11月5日,在扶沟县人民医院召开扶沟县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行动推进会,组织骨干力量开展专项行动;三是建立医保、卫健、公安三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召开联席会议,研判问题线索。

(28)医保领域多名党员干部因涉医保违规违法受到党纪政务处分。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宣传引导,压紧压实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基金使用自我管理主体责任,组织召开了全县定点医药机构医保政策培训会;二是加强以案促改,观看学习欺诈骗保典型案例通报。2024年9月4日,在扶沟县人民医院召开扶沟县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以案促改暨警示教育工作大会,通过警示教育,维护医保基金安全。

12.定点药店审批把关不严。

(29)抽查2022年27家和2024年5家定点药店审批情况,发现存在审核评估造假、营业面积不达标、药品数量不符、执业药师参与多家药店、申报材料混乱等问题。审核评估造假。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河南省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关于印发《河南省医疗保障新增定点医药机构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要求,成立了重新评估小组;二是抽取并组织河南省专家库专家对巡察整改提出的32家药店进行了重新评估。32家药店其中2家自动提出取消医保定点,3家评估得分80分以下,80分以下的3家其中1家不纳入定点,2家取消定点。

13.医保医师管理不规范。

(30)2020年7月至2023年6月,市专项检查、交叉互查、县委巡察抽查发现的定点医院挂床住院问题,仅对涉及的65名医保医师给予扣分处理,未对医院和医师进行通报批评和限期整改;2024年对新增的10名医师均未按要求进行医保政策法规及相关业务知识考试。

整改情况:一是对涉及的65名医保医师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其限期整改;二是对2024年度新增的10名医师,2024年9月27日下午,在医保局四楼会议室按照要求对其进行了医保政策法规及相关业务知识的考试,并评分。

14.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依然存在。

(31)违规发放奖金。

整改情况:一是已退回违规领取的2020年平安建设奖及2021年文明奖5349元,下余4696元为2020年公务员一次性奖金,经组织部、人社局批复在我局合规发放;二是对相关责任人高文会进行了谈话提醒;三是对财务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和完善。

(32)违规列支费用。

整改情况:一是已按规定退回违规多支出费用4560元;二是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章制度,健全和完善了各项财务会计制度。

15.账务管理有漏洞

(33)涉嫌变通票据。

整改情况:2022年11月的培训,培训资料印刷后因疫情推迟到2023年3月份进行,有培训资料及人员名单。今后一是严格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严把凭证的质量,对记载不准确、不真实、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报告负责人;二是对经办人进行了谈话提醒。

(34)规避集体决议或政府集中采购。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学习报销审批流程;二是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三是对经办人进行了谈话提醒。

(35)未按规定收缴工会费。

整改情况:一是对照2024年工会费标准,按照《河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规定的千分之五收取工会费14348元;二是认真学习《河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严格按照实施办法执行。

16.主动为民服务意识不强。

(36)解决群众反映问题不够积极。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与联通公司联系,在原有4部转诊电话的基础上,增设居民6206866、6206966、职工6206766共三部咨询电话;二是在医保局公众号及时公布,行政服务大厅窗口张贴,并告知咨询人员拍照留存便于医保政策电话咨询;三是安排2名业务能力强责任心高的同志负责12345热线的及时答复。截止12月19日12345医保热线诉求49件,其中涉及电话占线或打不通投诉2件,占比4.1%,咨询电话的新增提升了服务群众便捷性。

(37)医保码利用率低。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问题沟通群,组织全县37家定点医院开展医保码使用培训,重点对使用率较低的医疗机构进行专项指导,提升工作人员操作熟练度和推广积极性;二是在各医院门诊大厅、收费窗口等显著位置张贴医保码使用宣传展板,设立专门人员,向患者普及医保码便捷性和优势,引导其优先使用;三是后续将持续优化推广策略,加强督导考核。截止2024年11月全县定点医院电子医保码平均使用率已提升至50%以上。

(38)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不认真。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电话、邮件、面谈等多种方式,加强与代表、委员的沟通联系,及时听取意见和建议;二是定期反馈进度,在办理过程中,定期向代表、委员反馈办理进度和结果,确保能够及时了解办理情况;三是主动邀请面商,在答复前,主动邀请代表、委员进行面商,共同讨论解决方案,提高答复的针对性和满意度。

(39)监督电话形同虚设。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登记流程。制定详细的投诉电话登记流程,包括接听电话、记录投诉内容、询问投诉人信息等步骤,确保投诉信息准确无误;二是加强沟通协调。在办理过程中,加强与投诉人的沟通协调,及时告知办理进展和结果,确保投诉人满意;三是定期反馈。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投诉人反馈处理结果,包括处理措施、处理结果等,确保投诉人得到明确的答复。

(40)政务公开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8月16日,在医保局办公楼大厅一楼通过宣传版面公开班子成员、中层干部职责及服务承诺;二是2024年6月20日,在医保局公众号上公示医保基金年度“收支余”数据。2025年1月17日,在医保局公众号上公示医疗机构“两定”名单、查处的欺诈骗保案件等关键信息,及时、准确、全面地公开。

(四)党建引领作用发挥不充分,队伍管理有短板

17.党组核心作用弱化。

(41)对党组核心作用认识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县医保局党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将党组会和党组扩大会区分开,杜绝用其他形式会议代替党组会;二是完善了会议制度。召开党组会议7次,完善了《党组会议事规则》、《班子会议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明确党组会、班子会和党组扩大会的职责范围、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三是“三重一大”事项由党组会讨论决定,杜绝以班子会或党组扩大会代替。

(42)末位表态制度执行有欠缺。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了末位表态制度,严格落实“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二是进一步完善议事规则和程序,凡属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安排使用研讨了9次,必须坚持调查论证、会上集体讨论、党组书记末位表态。

(43)党组担当意识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党组担当意识,加强学习教育,积极主动作为,推动工作落实;二是根据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周政办[2022]38号《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周口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细则的通知》要求,坚持平稳过渡、保持政策的连续性,确保改革前后待遇顺畅衔接,目前基本医疗门诊统筹共济保障机制已在全县全面开展。

(44)党组会议记录不规范、不真实。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了会议记录制度。制定修订了会议记录规范,明确会议记录的内容、格式、要求等,确保记录内容全面、准确、清晰;二是强调会议记录的真实性和客观性,禁止补记、涂改、粘贴等行为;三是严格日期管理,明确日期要求,强调会议记录的日期必须真实反映会议召开的实际时间,禁止在会议记录后补写日期或篡改日期。

(45)民主生活会走形式。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贯彻党章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二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按程序召开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对照检查,会前广泛征求意见,深入查找自身和分管领域存在的问题;三是党组书记审阅把关党组成员的对照检查材料,坚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提高领导班子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四上按照民主生活会流程会前准备、会议进行阶段、会后完善阶段性要求,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并于2024年10月17日,严格按照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流程,开展此项工作达到整改要求。

18.党建工作不扎实。

(46)“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党支部委员会议,厘清党支部学习与支委会会议概念,彻底摒弃简单抄录,会议实效显著提升;二是2024年11月12日,组织5名支部委员深入学习“三会一课”制度细则,明确各会议的功能定位与议事范围。各党小组能按要求规范开展活动,学习与会议质量显著提升。后续将持续巩固整改成果,进一步确保“三会一课”制度扎实落地。

(47)组织生活会不正常。

整改情况:一是对2020年以来召开的组织生活会材料进行整理归档,针对未开展的批评与自我批评环节,组织党员深入学习相关要求和方法,引导党员放下思想包袱,坦诚相见;二是研究部署 2024 年度组织生活会筹备工作,确保批评与自我批评切实开展;三是在民主评议党员和主题党日活动方面,已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补全 2021 年至 2023 年民主评议党员档案资料,固定每月的最后一个星期二为党员主题党日活动日。巡察整改以来,共开展5次主题党日活动;四是丰富活动形式与内容,增强党员参与积极性,使党组织生活逐步走向正轨,提升党组织的凝聚力与战斗力,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48)党员发展不严肃。

整改情况:一是对杨栋萌、王静丽预备党员转正相关流程进行全面复盘,现已全部整理完成。完善相应的档案资料,补充详实准确的会议记录,确保每一步骤都有清晰记录可查;二是组织党支部重新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各项规定,强化责任意识与规范意识。目前,党员发展工作正按严谨规范的流程有序推进,整体工作的严肃性和规范性得到有效提升。

(49)党组织关系转接不及时。

整改情况:一是立即安排专人负责与县直工委沟通协调,目前孙县伟、卢景丽两名同志党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已按规定顺利完成;二是明确专人负责,及时梳理需转接党组织关系的人员名单,确保党组织关系转接及时、规范。

(50)未按党章规定要求收交党费。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与该两名同志沟通,使其充分认识到缴纳党费的重要性,现已按照标准足额补缴了党费,共计276元;二是组织全体党员深入学习党章中党费缴纳相关章节,完善了党费收缴管理制度,明确专人负责跟进,加强日常提醒与监督。

19.执行“三定规定”不彻底。

(51)重塑性改革不彻底。

整改情况:重塑性改革之后,新组建及更名事业单位所涉改部门机构整合已到位,各股室人员划转已到位,职责分工明确,受办公场所的限制,部分人员仍在原来场所办公。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服务中心主任已明确。

(52)混编混岗现象依然存在。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与组织部门沟通,增加行政编制;二是鼓励符合条件的同志积极报名参加考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394-6208668;电子邮箱fgxybj163.@com。

中共扶沟县医疗保障局党组

2024年12月30日

责任编辑: 扶沟县纪检监察网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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