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查调查

郸城县教育体育局正科级干部张本宝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2021-09-23 08:29 来源: 郸城县纪委监委

2021年4月6日,郸城县教育体育局正科级干部张本宝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立案审查调查,经郸城县监委报周口市监委批准,2021年5月7日对张本宝采取留置措施。2021年8月18日,经中共郸城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张本宝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经查,张本宝身为中共党员、公职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款94.554762万元人民币,挪用公款50.29128万元人民币。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三百八十四条之规定,涉嫌贪污犯罪、挪用公款犯罪。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共郸城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张本宝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责任编辑: 郸城县纪检监察网管理员
  • 版权所有:中共郸城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郸城县监察委员会
  • 政府网站标识码:4109000047 备案序号:豫ICP备12023551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