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川汇区纪委 关于对李金光等7人违反会风会纪 的督查通报
2021-08-24 09:20 来源:
川汇区纪委监委
抓作风必抓会风,抓会风必抓会纪。为进一步增强遵守会议纪律的自觉性,以会风促进工作作风的转变,扎实推进各项工作,确保政令畅通,现对李金光等7人违反会风会纪的情况通报如下:
经查:在3月18日川汇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廉政教育报告会上,区法院工作人员李金光、马声亮、毛军、何景,区司法局工作人员马艳丽,周口市公安局川汇区分局干警石鹏、王红梅等7人在会场不认真听讲玩手机。
经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区法院李金光、马声亮、毛军、何景,区司法局工作人员马艳丽诫勉谈话;建议周口市公安局川汇区分局党委给予干警石鹏、王红梅诫勉谈话,并在全区通报批评。
会风会纪是干部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的重要体现,事关本部门本单位的良好形象,被通报的单位和个人要汲取教训、深刻反省、认真整改。各单位党委(党组)要把端正会风、严肃会纪作为提升执行力和改进作风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主要负责人必须发挥表率作用,抓好班子、带好队伍,自觉执行好各项会议制度和纪律,做到有令必行,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区纪委监委将持续加大会风会纪的监督检查力度,对违反纪律规矩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绝不手软。对违反会风会纪行为情节严重的,将追究当事人纪律责任和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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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汇区纪检监察网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