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风周口廉政手机报》
2017年第43期 总第116期
2017年11月10日 星期五
农历九月二十二
【本期导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草案)》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中纪委下发《关于纪检监察系统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通知》
●刘继标主持召开我市基层“两代表一委员”座谈会
●工作动态
●学习笔记
●案例警示
●外逃、擅自脱离组织、出走三种违纪行为的区别
●党员干部要习惯在“玻璃房”中工作
●廉政格言
●廉政故事
【特别关注】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草案)》面向社会征求意见
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草案)》进行了审议。并于2017年11月7日在中国人大网公布,面向社会征求意见。链接:
http://www.ccdi.gov.cn/xwtt/201711/t20171107_111288.html
★中纪委下发《关于纪检监察系统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通知》
11月6日,中纪委下发了《关于纪检监察系统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通知》。通知指出,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党全国的首要政治任务。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迅速兴起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热潮。链接:
http://www.ccdi.gov.cn/xwtt/201711/t20171105_110980.html
【廉政要闻】
★刘继标主持召开我市基层“两代表一委员”座谈会
11月7日上午,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继标主持召开我市基层“两代表一委员”座谈会,就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深入开展全市干部作风大整顿工作征求基层党代表、基层人大代表和基层政协委员的意见和建议。
刘继标指出,党的十九大明确了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强调要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全市开展的干部作风大整顿,就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具体行动。相信通过全市上下共同努力,“大干快上三五载,请君再看周口城”的奋斗目标一定会如期实现。
刘继标对“两代表一委员”提出三点希望和要求。一是“两代表一委员”要当好宣传员。宣传好党的十九大精神,宣传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宣传好市委、市政府开展干部作风大整顿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宣传好干部作风大整顿带来的新变化、新成效。二是“两代表一委员”要当好监督员。对干部作风中存在的问题要敢于指出、敢于批评,有力推动干部作风大整顿工作取得实效。三是“两代表一委员”要当好联络员。要认真倾听群众意见,掌握群众需求,反映群众呼声,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使干部作风大整顿越抓越深入、越抓越严格,通过作风的大转变助推全市经济社会大发展,为加快实现“一年一变样、三年上台阶、五年大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工作动态】
淮阳县纪委举办“‘抢话筒’学习十九大精神”活动,进一步深化党员干部对十九大精神的学习和理解。
商水县纪委拍摄以开展四化三查遏制中梗阻为主题的廉洁教育微电影《窗口》。
项城市纪委召开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动员部署暨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表彰大会。
【学习笔记】
历史已经并将继续证明,没有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民族复兴必然是空想。我们党要始终成为时代先锋、民族脊梁,始终成为马克思主义执政党,自身必须始终过硬。全党要更加自觉地坚定党性原则,勇于直面问题,敢于刮骨疗毒,消除一切损害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因素,清除一切侵蚀党的健康肌体的病毒,不断增强党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确保我们党永葆旺盛生命力和强大战斗力。
——摘自2017年10月18日习近平在党的十九大开幕会上代表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向党的十九大所作的报告
【案例警示】
★西畴县水务局原局长、县发展和改革局原局长李列违纪违法案例警示
李列,西畴县水务局原局长、县发展和改革局原局长。经查,2006年6月至2009年6月,李列在担任西畴县水务局局长期间,指使、安排手下工作人员采取虚列水利工程项目以及虚增工程量的方式,套取国家水利建设专项资金340.25万余元纳入单位“小金库”使用。2010年至2014年,李列在担任西畴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期间,指使、安排他人通过签订虚假工程合同、编制虚假项目资料骗取国家战区恢复项目建设专项资金178.94万余元占为己有。2016年11月17日,因犯滥用职权罪、贪污罪,李列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零六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150万元,未退缴赃款175.94万余元依法继续予以追缴。2017年5月,李列被给予开除党籍和开除公职处分。李列在十八大以后不收敛不收手,触犯了党纪国法,喝下了自酿的苦酒。李列的案例警示党员干部,灵魂如果被金钱锈蚀,堤坝便不摧自毁,腐败堕落就会如决堤之水,将贪婪弄权者淹没于污浊与肮脏中不能自拔。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坚定理想信念,加强党性修养,增强自律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法纪解答】
★外逃、擅自脱离组织、出走三种违纪行为的区别
一是主体不同。外逃行为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包括所有党员。而擅自脱离组织行为和出走行为的主体是特殊主体,特指“驻外机构或者临时出国(境)团(组)中的党员”。
二是侵犯的客体不同。外逃行为侵犯的是党的政治纪律,擅自脱离组织行为和出走行为侵犯的是党的组织纪律。三种违纪行为之间可以转化,如果党员因违纪后为逃避党纪责任而出走,应当按外逃行为论处。如果党员擅自脱离组织时间超过六个月的,应当认定为出走行为,按照自行脱党处理,党内予以除名。
三是注意以上三种违纪行为与《刑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叛逃罪”的区别。如果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中党员在履行公务期间,擅离岗位,叛逃境外或者在境外叛逃,并可能危害国家安全的,则构成叛逃犯罪。上述行为应当依据纪法衔接有关条款处理。
【清风论坛】
★党员干部要习惯在“玻璃房”中工作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要“加强纪律教育,强化纪律执行,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信任不能代替监督。我们党有严格的组织性和纪律性,作为党组织中的一员,必须自觉接受党和人民的监督,接受同志们的提醒、敲打、督促。不接受监督,不习惯在监督和约束下工作生活的同志,实质是党的意识、党员意识不强,组织观念、组织纪律缺乏。今天,从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态势看,监督的力度空前加大。从党内监督到群众监督,从民主监督到司法监督,从巡视监督到舆论监督……监督正在形成合力。党员干部只有积极适应“监督无处不在、举证无人不可、问责无时不有、执纪无情可讲”的工作生活环境,始终保持对党纪法规的敬畏,才能在监督和约束下不断成长进步。倘若不习惯在监督和约束下工作生活,如同“脱离框子的玻璃容易碎”,往往会违规违纪,乃至走上不归路。严管就是厚爱、敲打就是帮助、治病就是救人。党员干部只要习惯在“探照灯”下成长成才,勇于在“玻璃房”中干净干事,就必定能成为党和人民信赖的好干部。
【廉政格言】
★财能使人贪,色能使人嗜,名能使人矜,势能使人倚。四患既都去,岂在尘埃里?(宋)邵雍
【注译】钱财使人贪婪,美色使人沉溺,名声使人骄傲,权势使人专横。一个人,如若能够免去财、色、名、势这四种祸患,难道他还会是世上的普通人吗?
【廉政故事】
★俭开福源,奢起贫兆
北宋著名政治家、文学家范仲淹,为官清廉,一生俭朴。范仲淹有一子叫范纯仁。娶亲时,他觉得自己是官宦子弟,婚礼应办得隆重些,便开列了一张长长的采购单,交与家人办理。正当家人要大张旗鼓操办时,此事被范仲淹知道了。他阅过采购单后,非常生气,当即提笔在清单上写了一首诗:“一人站着一人卧,两个小人地上坐。家中还有两口人,退回娇儿细琢磨!”范纯仁拿到退回的单子后,仔细琢磨父亲写下的那四句话,恍然大悟,羞愧不已,决定节俭办婚事。原来范仲淹写的“打油诗”是个字谜,谜底就是“俭”的繁体字“儉”,由人、僉两字组成,表示节省,不浪费。俭的本义是指在思想行为等方面对自己加以约束,不放纵。只有以俭立德,以廉行政,从政者才不至于堕入腐败的深渊,才能切实担负起“廉洁奉公,执政为民”的神圣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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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编辑:赵慧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