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洁文化

守得“清”字方为官

2021-03-29 20:02 来源: 周口市纪委监委

“清,朗也,澄水之貌。朗也,明也。澄而后明。故云澄水之貌。” 清,不单是自然状态和个人修为,还是一种权力品格。

国人向来崇清、尚清、褒清。“清正立党,清廉强国。”这是千古治政的总结。国家要强大,任何时候都不能忘记一个“清”字,只有“清”才能聚合民心,只有“清”才能坚实政体。

古往今来无数仁人志士无不把做“清官”作为自己的不懈追求,清代学者王夫之说:“清也,慎也,勤也, 而清其本矣”。宋人吕本中所著《官箴》的开首之语说:“当官之法唯有三事最重,一日清、二日慎、三日勤。”三事清为首,可见,“清”是为官的第一准则,只有“清”才能当好人民公仆。

“清”,折射出的是为公、为民、为国,彰显的是境界、官德、人格。共产党人的为官之“清”,是政治上的清醒坚定,处事上的清正不阿,做人上的清白自守。

方志敏在《清贫》中写道:“我从事革命斗争,已经十余年了,在这长期的奋斗中,我一向是过着朴素的生活,从没有奢侈过。经手的款项,总在数百万元,但为革命而筹集的金钱,一点一滴都要用于革命事业。”言语振聋发聩,荡气回肠。

俗话说:“民不服我能,而服我公;吏不畏我严,而畏我廉”。“清”是从政的底线,也是衡量党员干部的重要标准。那些败倒的“老虎”“苍蝇”,他们中的大多数何尝不是立志于清苦、拼搏于清正、发家于清贫。随着职位的步步高升,权力的点点增大,诱惑的层层加码,理想信念逐渐丧失,党性不断缺失,金钱和欲望冲破了思想“水库”的闸口,最终大节不保,沦为“阶下囚”。

清则心境高雅,清则正气充盈,清则百毒不侵,清则万众归心。只有自觉坚守生活之清贫,志趣之清苦,不堕之清志,守责之清白,经常自我清涤、自我清查,才能自生廉洁、涵养清廉,淡泊名利、清心寡欲,在各种诱惑面前,心不为其所动,志不为其所丧,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高尚情操和完美人格,拥有精神上的“明月清泉”。(驻市市场监管局纪检监察组 朱金鹏 曹万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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