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贵州省盘州市鸡场坪镇石头河村党支部书记朱石林克扣群众危房改造资金问题被通报曝光。2016年6月,朱石林任石头河村党支部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克扣村民查成德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万元,用于个人生活开支。2019年3月,朱石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退还群众。
民心是最大的政治,是我们党最深厚的执政之基。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反腐败力度不断加大,一批腐败分子受到查处。但是近年来,一些基层党员干部把支农惠农补贴视为“唐僧肉”,随意冒领、截留、私分,甚至是群众的救灾救济和低保款等“救命钱”也被恶意贪占,政策落实不到位、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工作失职渎职等行为更是屡禁不止。
对于基层群众来说,“打虎”的事感受小些,因为不是身边熟悉的人和事,可对于近在眼前的“苍蝇”感受更为真切,“苍蝇”雁过拔毛、无孔不入。梳理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近几年通报的典型案例可以发现,“小官大贪”不在少数,“小官”涉贪严重,贪污侵占突出,窝案串案增多,发案环节集中。“官职不大权力大,吃拿卡要胆子大”“三百五百不嫌少,三千五千不嫌多”,这些说的个别“小官”啃食群众利益的真实反映。
“微腐败”也可能成为“大祸害”,它损害的是老百姓切身利益,啃食的是群众获得感,挥霍的是基层群众对党的信任。在群众看来,村组干部是党和政府在最基层的代表,是畅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神经末梢”,是落实惠民政策最直接的“操盘手”,代表着党和政府的形象。干部作风清廉,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就会增加一分;干部作风不正,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就会减少一分。因此,“微腐败”看似不大,损害的不仅是老百姓的切身利益,更是党和政府的公信力。
“微腐败”之所以成为顽症,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一些地方和部门在落实责任上存在“层层递减”现象。若要根治“微腐败”,就必须层层落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不以“小节无碍”敷衍责任,不以“下不为例”乱开口子,决不给“微腐败”留下生存空间。(郸城县纪委监委 史学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