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读《习近平用典》一书,其中一条典故引起了笔者的深思——即“当官之法,惟有三事:曰清、曰慎、曰勤”。这句话引自南宋诗人吕本中的《官箴》,习近平总书记曾不同场合多次引用这句典故,足见“清”“慎”“勤”不仅在古代为官箴,在当今时代依然是人民公仆的座右铭。
笔者由此感想到:清为清廉,慎为谨慎,勤为勤勉。做人清廉则一身正气,不易走歪路;做事谨慎则虑事周全,不易出差错;做人做事勤勉务实、励志笃行方能提升工作效能,更好服务人民群众。无论是党员干部还是普通员工,掌握这三大“法宝”,才能真正做到“想干事、肯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真正做到“为工作尽心尽力、尽职尽责、忘我奉献”。
而在这三字“真言”中,笔者犹对“慎”字深有体会。说到“慎”字,古往今来,许多贤达志士将此奉为做人做事的至理名言,也有很多达官显贵因为没有做到这一点而身败名裂、家破人亡。慎初,才能清正,也才能把纪律挺在前面,不受外界事物变化的影响。明朝御史张瀚在《松窗梦语》中记述了这样一个故事:有一天城中下雨,有个穿新鞋的轿夫赶路,他一开始怕弄脏新鞋还择地而行。后来路上泥泞渐多,他一不小心踩进泥水中,便不再有顾虑、不再珍惜他的新鞋了。这个故事说明,人一旦“踩进泥水坑”,心里往往就放松了戒备。我们有些党员干部也是这样,他们工作之初兢兢业业,能够做到清正廉洁,偶然间做了一次错事,就从此放弃了自己的操守,破罐子破摔了,最后受到了党纪政纪处分,悔之晚矣!
慎独,才能心安,也才能严格自律,做到言行一致,人前人后真君子。清末政治家曾国藩有句名言:“慎独则心安”,《大学》里也说:“故君子必慎其独也”。东汉杨震在荆州做官时,下属王密为表达知遇之恩,深夜送去十两黄金,并说“天黑,无人知晓,大人收下无妨”。杨震严辞拒绝,正声道:“岂可暗室亏心,举头三尺有神明,此事天知、地知、你知、我知,怎说无人知晓呢?除非自己不做,否则总会被知晓的。”此事传开,杨震“四知太守”的美名传遍天下。古人严于律己的故事,也启示我们每一位党员干部都要时刻严格要求自己,清正做人、清白做事,做人坦坦荡荡,做事问心无愧。
慎微,才能慎行,也才能从源头彻底清除腐败的滋生。一件物品如果放久了就会落上灰尘,经常擦一擦,就会干净整洁。心灵也是如此,常给心灵洗洗澡,就不会生出贪欲的污垢。有个寓言说,有个偷针者和偷牛者一起被游街,偷针者感到委屈,发牢骚说:“我只偷了一根针,为什么和盗牛贼一起游街,太不公平了!”盗牛者对他说:“别说了,我走到这一步也是从偷针开始的”。堤溃蚁孔,气泄针芒。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任何问题都是从微小变为严重的。“小节不拘,终累大德”,小事小节是党员干部个人品德的反映,也是党员干部队伍作风建设的一面镜子。一个在小事小节上过不了关的党员干部,也很难在大事大节上过得硬。
慎友,才能明目,才能保持一身正气不被污浊。广大党员干部,尤其是在交友问题上,要注重与品德高尚、自律自重的人打交道。不要因为个人“私情”,逾越公私界线,无形中埋下腐败的“导火索”。曾任成都市教育局局长、成都市卫生局局长的周光荣,本是一名为人正派、清正廉洁的好官员,在他儿子待业三年期间,为了避嫌,从未帮儿子联系工作。但是,因为结交了一个贪污腐败的“哥们儿”,在此人潜移默化的影响下,产生了在退休前“捞一笔退休金”的想法,于是贪污工程费用,最后锒铛入狱,只能在忏悔中度过余生。因此,对自己的同事和朋友,要清楚其缺点和不足,不因私情乱公事,不以义气犯原则,不受关系所左右。要认清古语“近墨者黑”的道理,对一些处心积虑“围猎”自己的人要保持警惕,坚定立场。在受到利益诱惑时,心中把党纪国法多看看,多背背,保持清白做人,干净做事的良好形象。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党员干部要做到“台上台下一个样”。作为纪检监察党员干部,尤应把“慎独”作为警示钟,把严守纪律规矩作为一种修养、一种习惯、一种自觉,把好欲望关、交友关、兴趣关。以更高标准更严纪律来要求自己,真正做到心中有纪、心中有规、心中有责、心中有戒,使党的纪律真正成为不可逾越的红线、带电的高压线,真正做到廉洁从业、清白做人。(李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