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洁文化

《清史稿》里的以案促改

2021-01-20 09:56 来源: 周口市纪委监委

树碑立传,青史留名,是古往今来文人志士精忠报国成就非凡的最高追求。在《清史稿》·三三九卷,却为一名犯贪污重罪判处极刑的官员立传。显然,此举意在警示官员廉洁为政、洁身自好,达到以案促改的目的。

《国泰传》载,“国泰,富察氏,满洲镶白旗人,四川总督文绶子也。”他是满洲镶白旗人,本为纨绔子弟,特别任性,是一个臭名昭著的贪官。任山东巡抚后,与前大学士于敏中之弟布政使于易简勾结在一起,狼狈为奸,“贪纵营松,征赂诸州县”。没几年,闹得各州县全部亏空。

乾隆四十七年(1782),监察御史钱洋弹劾国泰贪得无厌,乾隆帝派和珅、刘墉与钱沣一起审办此案。国泰原是和珅党羽,和珅想包庇他蒙混过关,便派家仆赴山东为国泰通风报信,结果被钱沣察觉,并扣留了他们的来往密信。到山东后,钱沣不动声色,坚持要查库,得到了山东籍人刘墉的支持。国泰得到和珅的密报后,已向商贾借银暂充仓库。钱详查库后发现银色不一,心如明镜,遂声言说,如果银子是从商贾处挪借,请诸商速来认领,否则封库入官。于是,商贾纷纷前来认领,库藏为之一空。国泰的罪行终于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就连和珅也无计可施。乾隆帝一怒之下,将国泰处死。

国泰的丑恶行径是乾隆后期吏治腐败的一个缩影。《清史稿》为他立传,只是作为一个贪官,简要介绍了他的罪行及下场,目的在于“观其所诛殛,要可以鉴矣!”(沈丘县纪委监委 李玉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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