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小纪”说纪

【小纪说“纪”】以市场价格出租私车给单位使用,是否违规?

2024-04-19 17:51 来源: 周口市纪委监委

第36期:以市场价格出租私车给单位使用,是否违规?

小王:咱单位公车太少,好多都是十年以上的车辆了,最近又送修几辆,很多科室反映公车不好申请,对咱们办公室的工作颇有微词。

小纪:是啊,这确实是个问题。时间久了,还可能影响单位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得赶紧想办法解决。

小王:我想了个双赢,哦不,多赢的办法,能快速解决这个问题。

小纪:是嘛,快说来听听。

小王:很多单位都通过租车的方法来解决公车不足的问题,咱们也出个租车方案,去汽车租赁公司租几辆车。租谁的车不是租?我觉得咱俩可以把家里的闲置车辆挂靠到我认识的A汽车租赁公司,到时候你王哥我做主租用A公司的车,咱俩的车就在其中。咱也不谋私,就按照市场价格收取租车费,这样闲置的车辆派上了用场,解决了单位的燃眉之急,我们还能多一些收入。你说,咋样?

小纪:王哥,这还不是谋私啊,这是典型的以权谋私行为呀!咱俩的闲置车辆比单位的还破旧,单位租车是面向公共市场的不特定车辆,不一定能选中咱们挂靠的公司,更不可能选中咱俩的车。王哥你做主选特定公司、特定车辆,这就导致了不公平竞争,再收取租车费,这不就是以权谋私嘛!

小王:可是,单位又没有损失,咱按照市场价格也没有多收取费用,这不就是正常的民事租赁行为吗?

小纪:王哥,你想想,如果最终咱俩的车“脱颖而出”被租用,肯定是你的职权起到了关键作用。虽然没有给单位带来损失,但还是侵犯了职务行为的廉洁性,是要追究纪律责任的。你可不要好心办了坏事,快快打住吧。

小纪点评:党员干部通过市场租赁手段,利用职权违规操作,使本单位定向租用本人车辆从中获利的行为,本质上是披着市场活动外衣,行违纪行为之实,要充分评价违规利用职权情节,宜按照“其他违反廉洁纪律规定”的行为定性处理。如果行为人以投资、经营为目的,购买车辆用于出租牟取较大利益,甚至作为重要经济收入,可以根据具体情节认定为违规从事营利活动的行为。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第一百二十一条 有其他违反廉洁纪律规定行为的,应当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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