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视巡察

扶沟县:巡察整改通知书解决了垃圾车问题

2020-10-23 16:20 来源: 周口市纪委监委

“吕潭乡林场党支部:根据群众反映,你单位存在林场保洁员未配备垃圾车而使用自家车工作问题,依据巡察工作规定,请你单位在9月16日前对以上问题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报送巡察组。”9月14日,扶沟县委第三巡察组给该县吕潭乡林场党支部下发了整改通知书,督促林场党支部尽快解决场保洁员的垃圾车问题。

提到这封整改通知书,还得从第三巡察组副组长姜武振接到的一个电话说起。

“叮铃铃,叮铃铃……”9月12日下午,一阵急促的电话铃声,打断了正埋头电脑前整理走访材料的姜武振同志的思绪。

“我是吕潭乡林场保洁员,俺叫王大伟,干保洁工作这么长时间以来,一直都是用自己的电动三轮来运送垃圾,车子弄得脏兮兮臭烘烘的,走个亲戚还得刷车,没少挨媳妇骂,和场里说了好几次,一直都没有结果,你们巡察组来了,能不能给俺们领导说说,给俺配个垃圾车”?

根据政策要求,村级保洁员由住建局人居办、第三方保洁公司负责审批通过,统一配备垃圾车和保洁工具,为什么他们林场没有呢?接到电话的第二天,姜武振就带着疑问前往林场。

“当时上级配备垃圾车,要求到大新镇高速路口统一领取,由于林场只有两名保洁员,没有派干部去,就通知保洁员让他们自己去领取,不知道什么原因,他们最终没有领到。”林场党支部书记王中州回忆道。

“我们当时去大新高速路口领车,到的时候已经没有了,他们说等下一批到了再去领,到现在也没有等到通知。今年又去签保洁员合同,还是没有垃圾车。”巡察组在林场青年场见到了正在打扫卫生的保洁员王大伟,他沮丧地说,“我们都不想干了”!

群众的诉求就是我们的使命,情况了解清楚后,巡察组立即向林场党支部下发整改通知书。

“我们召开了场党支部会和群众代表会,达成了一致意见,由林场自主出资购买两辆垃圾车,供保洁员使用。车辆所有权归林场,谁干保洁谁使用。”9月16日,林场党支部接到整改通知书后,很快就向巡察组做出了回复。

9月28日下午,姜武振再次接到了王大伟的电话:“姜组长,我们的垃圾车已经买回来啦!场里刚买的,我们已经签好了协议!”掩饰不住的喜悦声从听筒另一端传来,“真是太感谢你们了”!

垃圾车问题虽小,但却事关民心。用心帮助群众解决“疑难愁盼”的“小问题”,才会赢得民心“大政治”。(扶沟县纪委监委 闫高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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