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7年4月10日至6月10日,省委第七巡视组对太康县进行了巡视。6月28日,省委第七巡视组向太康县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坚持从快从严从实从优,扎实推进省委巡视整改工作
(一)加强领导,压实整改责任。县委成立落实省委第七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县委书记任组长,县委副书记、县纪委书记任副组长,县委常委任成员,切实加强了巡视整改的组织领导。县委书记作为全县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多次主持召开书记专题会、县委常委会、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整改工作专题推进会,定期听取巡视整改工作汇报,解决整改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各乡镇和县直各单位均成立了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牵头的领导组织,全县形成了上下对应、合力联动的整改工作格局。
(二)周密部署,分类集中整改。全县召开了整改工作动员大会,县委书记作了动员报告,传达了《整改方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省委巡视整改工作的通知》。各乡镇、县直各单位结合自身实际,出台整改方案,分解任务,压实责任。坚持分类整改。将省委第七巡视组反馈的意见梳理归纳为五大类76个问题,分别由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县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县城乡规委会和城市管理委员会、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县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牵头,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与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全县纪检监察系统、组织人事系统分别召开落实省委第七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推进会议,并开展专项督导,有效推进了整改工作。
(三)痕迹管理,建立“五制整改机制”。全县建立整改事项清单制、整改任务责任制、整改办结限时制、整改推进台账制、整改结果公示制“五制”整改工作机制。实行实时记录、整改销号报备和痕迹化管理,进一步做到“五个明确”,即明确整改任务,明确整改责任人、明确整改目标、明确整改措施及成效、明确整改时限,确保巡视反馈事项“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坚持问题导向,个性问题开展专项督查、共性问题开展专项治理、重大问题开展专题整改,真正做到对整改不到位不放过、整改不彻底不放过、问责处理不到位不放过,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四)强化督查,注重宣传引导。由县委常委、办公室主任兼任督导组组长,相关部门有关人员参与,深入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开展集中督查,全面掌握巡视整改落实情况。目前,已下发督查通报5期,印发经验交流材料23期。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均设置了巡视整改公示栏,接受群众监督,提升了群众知晓率、满意率。县电视台开办了《落实省委第七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访谈录》专栏,对各乡镇、县直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抓巡视整改工作进行采访,推动整改落实。目前已播出访谈录25期。
(五)健全制度,巩固拓展成果。针对省委第七巡视组的反馈问题,结合我县实际,县委把制度建设作为落实整改的“抓手”,相继制定了《中国共产党太康县委员会工作规则》《中共太康县委常委会议事决策规则》《中共太康县委关于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县纪委和县委组织部联合下发了《全县乡科级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县纪委下发了《关于严禁纪检监察干部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的规定》等制度;县委组织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巡察工作流程的通知》等文件,逐步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长效机制,推进了整改工作常态化、长效化。
二、坚持问题导向,务求整改实效
(一)落实中央决策部署方面(23项)
1.落实中央和省委脱贫攻坚工作有差距。县委对脱贫攻坚工作整体谋划不够。
整改措施及成效:成立了县脱贫攻坚指挥部,由县委书记任政委、县长任指挥长,指挥部设资金整合统筹、产业发展指导、集体经济发展等21个工作组,县四个班子领导任组长,具体负责脱贫攻坚的各项工作任务,每项工作都制定了实施方案,明确了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工作任务、标准、完成时限等,确保各项脱贫攻坚决策部署落到实处。把22个乡镇划分为“四大战区”,成立了区党委,分别由县长、县委副书记、县人大主任、县政协主席任战区指挥长、政委,具体负责各战区所辖乡镇的脱贫攻坚工作。制作了贫困村、驻村第一书记分布图、项目推进流程图、资金拨付流程图,明确领导,细化任务,夯实责任,重点推进,实行日报告、周例会、月通报制度。对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定期分析研判,统一研究部署,现场解决问题,凝聚起全县脱贫攻坚的强大合力。
完成情况:正在办理。
2.县委对脱贫攻坚工作前期多是停留在研究部署层面,督促落实少。
整改措施及成效:坚持日常督导检查和集中督导检查相结合,对脱贫攻坚虚以应付、推诿扯皮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成立了脱贫攻坚监督问责工作组,建立了常态指导督导机制,实行大员上阵,县“四大班子”领导带队深入所在联系点开展调研督办,帮助研究解决脱贫攻坚中的重大问题。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县委选派办深入一线指导督导,全程督办工作进度,定期发布脱贫攻坚督查通报,公开亮晒成绩,引导基层互比互学,层层传递压力。对在脱贫攻坚工作中进度不快、成效不大、问题整改不力的,全县通报批评、追责问责。
完成情况:正在办理。
3.扶贫对象精准识别不够到位。
整改措施及成效:组织村级脱贫责任组长、驻村第一书记、帮扶责任人和村“两委”班子按照“四必到”要求重新普查,按照“一定二看三算四比五议六定”程序,对贫困村和非贫困村重新进行入户识别,切实做到应进则进,应退则退。通过整改,我县新识别贫困户2586户、贫困人口30606人(含漏登人口22185人);录入完成后全县共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37550户、156160人,其中未脱贫贫困户17039户、67782人,贫困发生率4.84%。
完成情况:已办结。
4.大许寨、转楼两个乡建档立卡贫困户4913户,其中不符合扶贫标准的有470户(占比9.5%),符合扶贫标准、新增贫困户175户,返贫54户。
整改措施及成效:严格按照“六个一”“三个零差错”和“四个必到”要求重新普查,按照“一定二看三算四比五议六定”程序,对贫困村和非贫困村重新进行入户识别,切实做到应进则进,应退则退。对全县贫困户进行了重新核查识别。大许寨乡严格按照巡察组反馈的意见整改,按照“四必到”对全乡进行再次普查核对,对不符合政策贫困户82户,进行了全部清退,对符合政策未纳入贫困户59户,已全部纳入贫困户。转楼乡在全乡开展脱贫攻坚建档立卡回头看,自查自纠,认真整改。其中不符合条件的281户459人已按照“四议两公开”程序予以退出。
完成情况:已办结。
5.基层干部作风漂浮。乡镇干部不能很好坚守工作岗位。
整改措施及成效:强化责任担当,教育引导乡镇干部牢固树立党性观念宗旨意识,做到爱岗敬业,坚守工作岗位。深化制度建设,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的有效机制。强化压力传导,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切实把主体责任扛起来、把规矩挺起来。建立事假、病假、无故缺勤人员管理台账,并每月在单位公示栏进行公示,作为监督检查的依据。制度建设得到加强,形成了用制度管人、管事的长效机制。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层层传导压力,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意识不断增强。
完成情况:正在办理。
6.驻村第一书记帮扶计划不明确,帮扶措施不具体,个别第一书记没有在贫困村生活的痕迹,群众甚至不知道其名字。
整改措施及成效:加强学习培训,提升思想认识,增强业务能力。创造优良工作环境,关心关爱驻村第一书记。制定工作标准,明确工作任务,做到干事有目标,工作有方向。强化督促检查,加强日常管理,县委选派办分别下发了《太康县驻村“第一书记”扶贫攻坚工作督查方案》和《太康县选派机关优秀干部到村任第一书记管理办法》,落实年度考核和召回制度,把驻村第一书记作为锻炼干部、使用干部的平台,做到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坚持分类施策,支持驻村第一书记帮助贫困村和贫困户解决困难和问题,推进脱贫攻坚工作顺利进行。经过整改,驻村第一书记、驻村帮扶工作队驻村激情明显提高,吃住在村,帮助村民制定致富之路,寻求各方面资源,有力推动了脱贫攻坚工作。
完成情况:已办结。
7.一些乡村干部对扶贫政策把握不深不透。
整改措施及成效:以会代训形式对驻村第一书记、乡村干部进行培训,由驻村第一书记召集本村贫困户帮扶人座谈,传达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政策;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印制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口袋书、扶贫政策宣传页、扶贫惠民政策宣传手册10万套,发放到乡村干部、第一书记、帮扶人手中。通过培训和测试,目前,乡、村干部对扶贫政策知晓率达到100%。
完成情况:已办结。
8.低保没有以户为单位核定,大多数贫困户是老年人享受低保,且户均1人,有均摊现象。
整改措施及成效:在贫困户精准识别的基础上,对现有低保对象进行再认定。成立领导组,制定方案,召开专题会议、与各乡镇签订目标责任书,出台相关文件。加强和县扶贫部门协调沟通,争取尽快实现信息互联互通。目前,各乡镇坚持实事求是、以户为主,人户结合的原则,正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开展低保对象再认定和信息对接工作,争取早日圆满完成整改工作任务。
完成情况:正在办理。
9.有的村民因病致贫,子女本可以享受民政部门的特困儿童救助金,却没有享受。
整改措施及成效:出台相关文件,召开乡镇和县直相关部门工作会议,安排部署解决特困儿童身份核实和救助金发放工作。结合当前精准扶贫工作,对符合条件儿童开展摸排调查。进一步加强与县直相关部门的协调对接。全县2814名困境儿童档案已经全部健全。困境儿童待遇落实的报告已经报到县政府,县财政局正在筹措资金,预计在9月底发放到位。
完成情况:正在办理。
10.同一贫困户两个孩子患有相同的遗传病,残疾鉴定级别不一样。
整改措施及成效:加强组织领导。调整残疾鉴定领导小组、督查小组和审核复评小组,明确职责,夯实工作责任。同太康县成人中专附属医院和河南省精神病医院太康县医院签订了《残疾评定工作责任书》,12名残疾证评定工作人员递交了承诺书。开展了全县纠正“残证不符”的专项治理活动。通过开展“残证不符”专项治理活动,对58名残疾程度加重的残疾人证进行了升级处理;对3名残疾程度减轻的残疾人证进行了降级处理;对12名经康复脱残人员、882名死亡人员进行了注销处理。
完成情况:已办结。
11.群众对扶贫惠农政策知晓率低。个别贫困户对自身应享受的惠民政策不清楚,在确定贫困户中未按程序操作。
整改措施及成效:把每周的星期六定为“扶贫惠民政策宣传日”。县脱贫攻坚指挥部认真梳理了2017年扶贫、惠民政策,印制了扶贫惠民政策宣传公告、扶贫惠民政策宣传手册、宣传折页等,县直机关单位、人民团体和全县各乡镇积极组织了宣传队,进村入户,开展“扶贫惠民政策宣传日”宣传服务活动。县所有帮扶人都是扶贫政策宣传员,帮扶人深入到每户结对帮扶贫困户家中,把健康扶贫、教育扶贫、产业扶贫、雨露计划等扶贫政策宣传、讲解到全县每一贫困户家中,使政策知晓率达到百分之百。
完成情况:已办结。
12.转楼乡有6成贫困户不知道确定贫困户需本人写申请,台寨村贫困户均由村委会直接确定。
整改措施及成效:严格按照《河南省扶贫对象精准识别及管理办法》、“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和“一定二看三算四比五议六定”程序,组织行政村脱贫攻坚责任组人员,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和党员代表会对贫困户的识别标准和程序进行了详细讲解,同时运用“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对入户调查情况进行评议,并公示评议结果。台寨行政村贫困户已全部经本人申请,村民代表大会评议,相关手续已全部完善。
完成情况:已办结。
13.脱贫攻坚工作重档卡建设,轻产业帮扶,基础设施建设重视不够。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实施“1155”工程。建设产业扶贫“标杆村”,即每个县处级领导分包1个乡镇和该乡镇的1个行政村,同时联系5户贫困户、5户已脱贫户,每周至少下乡入户调研产业发展一次,专题听取金融扶贫和产业扶贫情况汇报一次,在所包的乡镇建立产业扶贫“标杆村”,以“标杆村”为引领做到安全饮水、电网改造、村村通路、天然气四个全覆盖。二是实施“1115”工程。1个企业分包1个乡镇,帮扶100个贫困户,保证1年脱贫,巩固5年脱贫成果。三是实施“5532”工程。至“十三五”末,全县拟发展杂交构树50000亩,带动5000贫困户、平均可持续增收3000元,吸纳20000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四是实施“聚宝盆”工程。建设集体鱼塘生态园。每村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坑底面积不少于3000平方米、占地面积不少于5000平方米的坑塘,制定坑塘整治规划与方案,每个聚宝盆工程由县财政全额投资40万元扶贫资金。五是升级改造围村林、废荒地,打造特色扶贫车间。扶贫车间以常年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20人为基数,每增加10人贫困劳动力就业,县财政奖励1万元,最多奖励10万元。目前,全县已打造产业扶贫“标杆村”29个,已建设“聚宝盆”项目30个,已打造扶贫车间60个,带动1200人稳定脱贫。
完成情况:正在办理。
14.对农村改陋习树新风不够。农村高价彩礼、红白喜事大操大办,导致发生“因婚致贫”“随礼返贫”现象。在农村讲排场、“随份子”等问题禁而不止。
整改措施及成效:研究制定了《太康县“改陋习树新风”工作实施方案》。印刷《改陋习树新风》宣传手册200000余册,并发放到广大群众手中。召开了全县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工作会议。成立了太康县红白理事会778个。通过召开会议、成立红白理事会、发放宣传手册、印刷墙体标语,引导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取得了显著成效,办理红白事3000多起,累计节约近8000万元。
完成情况:正在办理。
15.依法治理城市不够有力,贯彻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发﹝2016﹞6号)滞后,城市管理工作短板凸显。
整改措施及成效:加快数字化城管系统建设进度,形成全县统一城市管理平台信息,争取到2017年9月底完成数字化城管系统平台的建设。加快推进行政执法机构改革进度,严格按照省、市要求,2017年9月底完成城市综合管理执法部门的成立,形成城市管理集中、统一执法格局。抢抓百城建设提质工程的重大机遇,改革完善城市管理体系,统筹做好旧城改造与形成开发,完善城市公共服务,建设和谐宜居城市,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2017年7月6日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方案评审通过。2017年8月22日已经完成数字化城管系统建设招标工作。执法机构改革征求意见形成,交由县政府做最终定稿并实施。
完成情况:正在办理。
16.城乡规划工作进展迟缓,现行总体规划为2005年5月批准实施,2012年8月启动城乡总体规划修编工作,目前尚未获得正式批复。控制性详细规划一直处于空白状态,规划实施缺乏直接依据。
整改措施及成效:严格按照“高起点规划、高标准设计、高水平建设”的要求进行城乡规划编制;编制海绵城市、地下综合管廊、道路交通、给水、排水、综合防灾、停车设施、通信、电力、燃气、供热、环卫、照明、地下空间利用共计十五个基础设施工程专项规划,使太康县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覆盖率达到100%。太康县城乡总体规划(2016-2030)于2017年7月已经周口市人民政府批复。十五个基础设施工程专项规划于2017年7月经专家评审通过,根据专家意见正在进行修编完善,预计2017年10月底完成报批。控制性详细规划2017年8月底编制完成,9月底完成评审,11月底完成报批。
完成情况:正在办理。
17.规划执行不严,变更随意。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利用门户网站、公开栏、政务信息及政府视窗等媒体,加大对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二是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管制使用土地,确保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权威性。对确需调整规划的,严格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第72号令)的相关规定,依法组织报原批准机关批准。三是加大城乡规划管理力度,认真执行《城乡规划法》,严把“一书两证”核发审批关,严格按照程序办理,认真把好规划定位关。四是建全了城市规划委员会民主决策工作机制,制定和完善了规划委员会工作的决策程序、议事规程等。五是加强了对实施规划建设行政许可事项的公开公示,通过公示栏、项目地点公示等方式进行公示,充分征求群众意见并接受社会监督。
完成情况:正在办理。
18.以规委会会议纪要的方式变更土地用途,重新挂牌出让。
整改措施及成效:对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对违纪违法问题,依法依纪进行处理。建立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国有土地供后监管制度。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等规划设计条件,严格落实跟踪管理,加强供后全程监管,严禁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县国土局已按照《县长办公会议纪要》,注销了原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重新组织出让。并将其纳入动态管理,建立项目跟踪管理卡,对出让土地的开竣工时间、土地用途等实现动态监测。
完成情况:正在办理。
19.以规委会会议纪要的方式调整容积率,补办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严格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办法》,坚决杜绝出现违规调整容积率的行为,规范容积率调整的审批权限。二是参照国家和省、市相关文件,出台我县容积率调整的细则,对基准容积率的确定、容积率调整的条件与程序,监督管理等方面的工作进一步细化,依法依规、科学有序的做好容积率调整工作,着力打造阳光、透明的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制度。县住建局已组织执法人员专项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4次,培训69人,强化了执法人员依法行政和严格执行《规划法》的意识,杜绝了类似事情的再次发生。对现有的执法人员所持执法证件进行梳理,补发换发执法证6本。县住建局对县城规划区范围内房地产开发项目容积率执行情况进行了清查。三是严格落实对房地产开发项目实行项目批前和批后公示制度,充分接受公众监督。
完成情况:正在办理。
20.行政执法部门责任缺失、查纠不力,致使违法用地、违章建筑屡禁不止。
整改措施及成效:县国土局印发了《太康县国土资源执法监察运行规定》,明确了执法监察队和国土所执法人员巡查区域到村,责任到人,严格责任追究。县住建局严格实施网格化管理,对尚未成型的违法建设三日内实施强制拆除,一律挖出地基,将违法建设消除在萌芽状态。整改以来,拆除“两违”用地46宗,拆除面积17000余平方米。停工13处,拆除违法建筑3处,拆除可耕地私搭乱建7处,3000余平方米,拆除加油站1处,做到了早发现、早制止、早拆除,使“两违”建设实现零增长。
完成情况:正在办理。
21.县国土局对规划区执法监管不力,存在选择性执法现象。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进一步完善“网格化”巡查执法责任制度和措施,加强执法力量和执法保障,明确执法责任,形成对违法用地“露头就打,出土就拆”的高压态势,实现新增违法用地零增长的目标。二是强化岗位督导检查,加大对各“网格”区域内的执法检查,对执法中违规违纪的执法人员严厉查处。三是畅通举报渠道,凡是接到相关的群众举报,一经查实,坚决处理,绝不手软。目前,县国土局已组织执法人员培训2次,培训执法人员76人。对现有执法监察人员所持执法监察证进行梳理,补发换发执法监察证49本。由县国土局牵头对全县范围内各类国土资源违法案件开展联合督查1次。
完成情况:正在办理。
22.“两违”建筑危害之烈,后果严重。
整改措施及成效:强化部门职责,夯实主体责任。全面清查城市规划区内的违法建设,做到不留死角,不遗漏一处违法建设。严格落实“两违”管理执法监督机制,对查实的“两违”案件进行立案调查,分类处理,依法作出处理意见,坚决执行到位,严惩违法行为。定期不定期开展“两违”专项集中治理大行动。强化责任担当,以敢于较真碰硬的态度,集中力量突破重点难点问题,对“两违”保持长期的高压态势,依法依规做好违法建筑的拆除工作,消除影响。
完成情况:正在办理。
23.县城老涡河北岸无序建设问题突出,村民私卖集体土地,影响极坏。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对县城老涡河北岸用地情况进行梳理,对涉嫌违法用地行为的,严格按照《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工作规程》的规定,依法予以立案查处。二是在全县范围内持续开展打击土地私买私卖专项行动,充分运用好乡镇力量和村级协管员队伍,强化源头管控。三是组织开展联合调查,凡是牵涉到的违法违纪人员,将对其严肃处理和追责,对违法建筑按照法律程序予以处理,绝不手软。
完成情况:正在办理。
(二)基层党组建设方面(16项)
24.党的政治生活不够严肃,县委议事规则执行不力。
整改措施及成效:强化教育引导。采取分批轮训、集中研讨等方式,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省市各项决策部署,把党员干部群众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县委的部署要求上来。完善落实制度。建立健全《中国共产党太康县委员会工作规则》《中国共产党太康县常委会议事决策规则》《中共太康县委关于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实施办法(试行)》,进一步明确议事范围、程序等,推动民主集中制原则得以有效贯彻落实。用活批评与自我批评武器。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严格执行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三会一课”等制度。抓好决策事项的组织实施。县委督查室将县委常委会会议决定的重大事项落实到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明确落实时限,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问效。
完成情况:正在办理。
25.县委文件不规范使用管理。会议记录届次跳号、重号、缺号问题多发,有补记现象。
整改措施及成效:加强对县委文件的管理。切实做好《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的学习,严格执行印发文件的相关要求,严格县委文件的起草、审核、印发程序,维护公文的权威。严格前置审核。认真落实公文前置审核规程,未经前置审核的文件稿不得提交会议研究,县委办公室前置审核意见与会议材料一并印发会议。明确专人做好县委常委会会议记录,并形成会议纪要。建立健全文件规范使用管理机制,从源头上解决问题。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公文报送和办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规范公文处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并开展相关人员专业学习培训6次。严格县委及县委办文件制发,退回不符合发文要求的代拟稿2份,纠正文件倒流现象1次。每次召开常委会,做到有专人记录,形成会议纪要,在规定范围内印发。
完成情况:已办结。
26.党的组织生活不严肃。2016年党风党纪专题民主生活会和年度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在县委班子成员中,其发言提纲、查摆问题等内容有雷同现象。
整改措施及成效: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制度。坚持“一把手”带头,紧扣工作岗位,紧扣问题关键,确保查找问题准、分析原因透、整改措施及成效实。加强督促指导。县委组织部和县纪委对全县各单位民主生活会召开情况进行抽查评估,并通报相关情况。严把材料关。对报送的个人查摆问题材料严格把关,做好审查,对材料雷同的坚决打回重写,切实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组织生活会制度得到严格落实。下发了《全县乡科级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对各级党组织党组织生活情况进行了深入督导,切实解决了党的组织生活不严肃的问题。
完成情况:已办结。
27.县委中心组学习坚持的不好。
整改措施及成效:制定学习制度,全年集中学习不少12次。落实《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等10项学习内容。坚持集中学习制度,杜绝他人代写学习笔记。严格遵照年度学习计划,目前已组织中心组学习8次。
完成情况:已办结。
28.基层组织制度执行不力,“三会一课”制度、双重组织生活制度等形同虚设。
整改措施及成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三会一课”制度的实施意见》《全县乡科级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和《关于进一步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并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自查自纠活动。县委组织部在全县统一印制了“三会一课”记录本、“党务日”记录本、“村务日”记录本,要求各单位认真做好会议记录,留存会议影像资料,打印整理成册。县委组织部成立5个督导组,对各乡镇和县直各单位进行督导,查看“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会议记录情况,对发现制度落实不到位、记录不全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全县党支部每月至少召开一次支部委员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党小组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支部党员大会、上一次党课。经过整改,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得到严格落实。
完成情况:已办结。
29.“三严三实”教育活动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有流于形式的表现。
整改措施及成效:进一步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制定《“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强党建工作,健全基层党组织,严肃党内组织生活,规范党员教育管理。下发了《在全县开展学习廖俊波先进事迹的通知》《关于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深入学习发扬焦裕禄精神的通知》。组织全县党员干部认真观看戏剧《焦裕禄》,并写出心得体会。通过制定、贯彻《“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实施方案》,在全县开展学习廖俊波、焦裕禄、黄大年先进事迹、组织领导干部学党章党规等活动,增强了各级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引导党员做“四讲四有”合格党员,增强了党员干部“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理念,推动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深入持续开展。
完成情况:正在办理。
30.基层党组织不按期换届,县直机关部分党支部没有及时换届。
整改措施及成效:下发了《关于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提醒督促机制的通知》,组织对基层党组织换届情况开展一次全面摸底排查,对基层党组织换届情况逐一登记造册,分类建立基层党组织换届情况台账。对摸排出来没有按期换届的基层党组织,找准问题、分析原因,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主体和整改时限,建立整改工作台账,确保10月底前整改到位。对到期或过期没有换届的县直机关基层党组织,今年10月底前全部换届结束,并检查评比。
完成情况:正在办理。
31.一些党员领导干部尊崇党章意识淡化。
整改措施及成效:严格执行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落实好《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县委宣传部制定好年度学习计划,组织全县各级党组织对照党章党规党纪,对照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要求,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教育干部切实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问题,真正达到政治合格。坚持“学”“做”结合,领导干部带头,深入查摆自身政治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补足精神之钙,铸牢党性之魂。通过严格执行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组织观看豫剧《焦裕禄》、领导干部带头深入查摆自身问题等方式,党员领导干部党章党规意识得到明显加强。
完成情况:正在办理。
32.2016年有12名县处级干部因调动工作,六个月以上未转移组织关系的有6人。
整改措施及成效:通知6人及时接转组织关系。有关科室之间要加强干部调整的信息沟通,认真落实中组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意见》,本县工作调动的党员干部宣布任职时,要求持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到新单位报到。目前,6人组织关系已经接转。
完成情况:已办结。
33.有的党员领导干部每半年交纳一次党费。
整改措施及成效:认真落实中央组织部关于党费收缴管理规定,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工作的通知》,认真核实党员党费收缴基数。坚持党费定期收缴、定期公布、定期检查、定期通报制度,促使每名党员按时按比例交纳党费。通过整改,全县各级党组织每季度对党费交纳情况进行公示,党员党费收缴管理等工作得到进一步规范。
完成情况:已办结。
34.发展党员问题突出,党员档案材料缺项和发展程序把关不严问题较为普遍。
整改措施及成效: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要求,进一步规范发展党员工作程序。从今年开始,将农村原使用的《发展党员对象登记表》统一改为《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增加《预备党员考察鉴定表》。下发了中组部制定的《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流程图》,严格发展党员程序,新发展党员必须经过基层党委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三天(24学时)。认真排查全县发展党员情况,对培养时间不合格的8名党员不予审批,认真培养,加强教育、重点关注,使其早日成为一名党员。对已发展的21名党员的材料审批环节审核把关不严进行了完善。加强党务干部力量,落实专职党务人员,切实解决有人做事的问题,确保党员发展的质量。通过整改,党务干部力量得到有效加强,党员发展程序得到严格落实,党员党章党规意识得到明显提高。
完成情况:已办结。
35.农村党员队伍年龄老化,青黄不接。
整改措施及成效:下发了《中共太康县委组织部关于2017年发展党员的通知》文件,督促各乡镇调整落实好年度党员发展工作计划,建立了2043名入党积极分子台账。注重培养35岁以下农村青年,及时把符合入党条件的先进青年吸收到党内来,保持党组织的生机和活力,切实解决农村党员年龄老化问题。
完成情况:正在办理。
36.全县一些行政村5年来没有发展一名党员。全县60岁以上的村委委员占比较高。
整改措施及成效:组织并督促各乡镇对全县农村发展党员情况和村“两委”干部基本情况进行一次调查摸底,掌握情况建立台账。把农村发展党员工作重点放在5年以上未发展党员的村党组织,找准问题症结,从源头上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解决长期不发展党员空白村的问题。以全县第九届村委换届选举为契机,按照“两推一选”工作程序,引导优秀村级后备干部走上村委干部岗位,选优配强村委班子,推进村级干部队伍年轻化。从高中毕业生、复员退伍军人、致富能手和经济带头人中选拔培育一批村级后备干部,做好村级后备干部的培养工作。全县各级党组织已经建立了党员发展台账,培养入党积极分子2091人。
完成情况:正在办理。
37.马头镇70岁以上的支部书记7人,其中年龄最大的74岁。
整改措施及成效:全镇所有支部书记在60岁以上的行政村,在村支部换届前先配一名年富力强的副支书,增强支部队伍;各行政村积极培养农村优秀青年加入党组织;借助村支部换届,对全镇55个行政村的支部书记进行优化,配齐配强党支部班子。通过整改马头镇村级组织力量得到有效提高,村级党组织活力得到增强。
完成情况:已办结。
38.一些村级党组织发展党员存在“近亲繁殖”现象。
整改措施及成效:落实发展党员“公示制”和“责任追究制”,做到严格程序、公开透明。村干部亲属被确定为培养对象前,要与上级党委组织部门沟通,方可确定为培养对象。乡镇党委要关注村级党组织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情况,特别是村干部亲属入党情况要认真审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于已经入党的村干部亲属的党员,加强党性教育,对照党员标准,严格要求,使其成为合格党员。通过整改,有效规范了村级党组织党员发展工作,提高了党员发展质量。
完成情况:已办结。
39.马头镇一行政村党支部多年来发展党员仅3名,且都是支部书记和村主任的近亲属。
整改措施及成效:马头镇党委成立调查组,对该行政村党支部发展党员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好村干部亲属入党程序是否符合规定等问题。该村制定了近3年的发展党员计划,注重培养入党积极分子,让村干部亲属与村内群众在党员发展中享受同等待遇,让优秀的入党积极分子优先加入党组织。通过整改,基层党组织发展党员程序进一步规范,基层党组织党务工作能力得到有效提高。
完成情况:已办结。
(三)管党治党方面(37项)
40.县委落实主体责任不够,主体责任意识不强。
整改措施及成效:召开县委常委会,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加强主体责任意识教育,增强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主体责任意识。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县委常委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每季度开展一次党风党纪警示教育活动。强化问责,严肃责任追究。让落实责任不力追责问责成为新常态,坚持“一案双查”,通过问责一个,达到警醒一片的效果。
完成情况:正在办理。
41.县委常委会缺乏党风党纪警示教育。
整改措施及成效: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党风党纪警示教育。创新学教方式,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参观周口市党员警示教育基地,组织党员领导干部重温入党誓词、进行集体宣誓和开展党员活动日等活动,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开展报纸、电视、广播、网站、新媒体的“五位一体”式的反腐倡廉教育,及时曝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四风”典型案例,对党员领导干部起到震慑作用。
完成情况:正在办理。
42.基层主要负责人违纪问题突出,数人受到党内处分。
整改措施及成效:认真开展“讲、守、做”和“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学习教育活动,全县下基层讲授廉政党课36场次,不断加强基层党员干部规矩意识和理想信念教育。坚持“抓早抓小”,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共发现基层负责人问题线索49条,已核查处理42件,党政纪处理28人,廉政约谈16人。加强党务政务公开和廉政风险机制建设,围绕“三公”经费、“三重一大”、岗位职责、廉政风险、防控措施等公开内容开展督查,紧盯关键岗位,查找风险点,绘制风险防控流程图122个。筛选典型案件35件,重点围绕12起基层负责人违纪违法案件开展以案促改,召开警示教育大会12场次,受教育党员干部2861人。排查基层负责人岗位廉政风险点159个,制定防控措施200多条,修订完善各项制度13个,达到了以案促教、以教促改、以改促建的目的。
完成情况:已办结。
43.2015年市委巡察指出的城市功能不完善,老城区“脏乱差”现象严重。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加强责任落实。以“百城提质工程建设工程”为契机,深入落实县政府《关于加强城市规划区建设管理工作的意见》等文件,量化细化环卫保洁、园林绿化、秩序管理、规划执法等工作。二是以“创建省级文明城市”为抓手,全面开展卫生环境,园林绿化、交通秩序、违章建设、广告门牌、市容市貌、建筑工地、农贸市场、安全生产等专项整治活动。三是集中开展了流动摊点专项整治行动。截至目前,集中清理占道经营、清理乱堆乱放、取缔违章摆摊设点共计2000余处,暂扣各类违章经营工具100余件。四是集中拆除私搭乱建。拆除三角花园周边等沿街乱搭乱建的活动板房50余间,1000多平方米;拆除户外广告85处;取缔非法占道洗车点23家。五是开展城市“牛皮癣”集中清理专项行动。行动开展以来,共计清理城市“牛皮癣”1000余处,全力保障了公共市容环境秩序,与县城区主要街道沿街商户签定了“门前五包”责任书1000余份,安装“门前五包”责任标牌600余个。六是加强了对两个清扫保洁公司的日常监督、监管力度,清理各类沉积垃圾1000余吨,对我县城区各主次干道每天洒水四次,并对沿街栏杆、人行道及洒水车无法覆盖的区域进行定期冲刷,喷雾车根据天气变化情况持续喷雾降尘,使城区环境质量得到了明显的提升。
完成情况:正在办理。
44.2015年市委巡察指出一些县直单位和乡镇干部“懒政怠政”、中梗阻问题突出整改不够到位。
整改措施及成效:制定下发了《太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开展懒政怠政为官不为专项监督工作的通知》,要求各乡镇、县直各单位,找准原因症结,做到底子清、情况明,心中有数,逐一排查、建立台账、对症下药,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限期整改到位。县纪委监察局和纠风办组成督导组,进行重点督查和明察暗访,对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部门和单位进行重点抽查,重点对自查自纠过程中查摆出的问题进行督导。县纪委监察局和纠风办对懒政怠政、为官不为的突出问题进行查处,特别是对中央和省市交办督查核查事项、对重点任务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实行责任倒查。今年以来,太康县纪委监察局共查处懒政怠政、为官不为案件35起,党政纪处理35人。
完成情况:正在办理。
45.2012年省委巡视指出的一些重点部门和关键岗位股长长期不轮岗整改不够到位。
整改措施及成效:县委组织部会同县委编办、县人社局,研究制定《全县股级干部轮岗交流实施方案》。县委组织部、县纪委监察局、县委编办、县人社局等单位成立联合督导组,对各单位轮岗情况加强督促检查,发现问题,限时整改。研究制定了《关于加强股级干部轮岗交流工作整改方案》,下发了整改方案,对整改任务、整改目标、整改时限、整改责任提出了明确要求,该项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中。
完成情况:正在办理。
46.2012年省委巡视和2015年市委巡察指出的一些党员干部红白喜事大操大办,借机敛财。
整改措施及成效:压实主体责任。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治理红白喜事大操大办和借机敛财行为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负责对本单位工作人员(含离退休人员)、村干部、普通党员三类人群的管理,坚决纠正和查处红白喜事大操大办和借机敛财行为,教育和引导广大群众文明、节俭操办婚丧喜庆事宜,逐步形成良好的社会风气。落实纪检监察机关监督责任。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落实监督责任,进一步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加大对红白喜事大操大办和借机敛财的监督检查力度,对违规操办喜庆事宜行为,发现一起查纠一起,绝不姑息迁就。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倡导喜事新办、喜事简办、文明节俭的时代风尚。2016年以来共纠正红白事大操大办7起,查处6起,党政纪处分6人,通报2期6人。党员干部红白事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现象得到有效遏制。
完成情况:正在办理。
47.2015年市委巡察指出的县人社局党政分设、县卫计委机构合并不彻底等问题依然存在。
整改措施及成效:结合超职数配备干部消化整改工作,统筹消化解决。严格执行市委组织部干部调整预审制度要求,确保不出现新的超职数配备问题。人社局党政分设问题已消化整改到位。县卫计委机构合并工作正在按照改革要求有序进行中。
完成情况:正在办理。
48.巡察工作机制不够健全。
整改措施及成效:认真学习领会上级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相关文件。加强制度建设,积极借鉴外地巡察工作经验,加强网络知识学习,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完善巡察成果运用机制,构建联动协调机制。制定完善《太康县委巡察工作流程》《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听取巡察工作汇报制度》《巡察报告起草制度》等制度,有效规范巡察工作。切实加强了与纪检监察、组织、审计、财政等部门的协调联动,实现优势互补,同向发力。
完成情况:正在办理。
49.县委对巡察工作重视不够,十二届县委第二轮巡察,书记专题会尚未听取汇报。
整改措施及成效:加强对巡察工作的领导,调整领导小组,由县委书记任组长,县委常委、纪委书记任常务副组长,县委常委、组织部长任副组长,切实把巡察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认真落实《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听取巡察工作汇报制度》,及时召开县委书记专题会听取巡察情况汇报。7月14日召开了书记专题会,听取了十二届县委第二轮巡察情况汇报。
完成情况:已办结。
50.政治巡察内涵把握不准,查阅12届县委两轮巡察的11个县直单位的巡察情况报告,“三大问题”分类归纳不到位、专项问题不精准、工作流程不规范等问题较为普遍。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切实加强对巡察机构人员的学习培训。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开展,组织全体巡察干部原文学习了新修改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文件,交流学习心得,有效提升业务知识能力。二是组织全体巡察干部针对“三大问题”,列出表现清单,增强鉴别能力,搞好组办会商,对已有的巡察报告进行反复研讨,查找问题,提高巡察报告质量。三是规范巡察工作流程。从巡察准备、巡察了解、报告巡察情况、反馈巡察意见、移交归档、整改回访六个方面对县委巡察工作流程进行了完善。县委巡察机构全体人员增强了对“三大问题”、“专项问题”的鉴别能力,提高了巡察报告质量,提升了巡察效果。
完成情况:正在办理。
51.巡察监督重点对象不突出,县委首轮巡察3个县直单位,移交问题线索,调查处理副科级以上干部较少。
整改措施及成效:坚持每轮巡察要把重点放在基层党委领导班子成员上,真正做到围绕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开展工作。加强对巡察工作绩效的考核,作为一项硬性指标纳入考核,凡是巡察不聚焦,抓不住重点的,对巡察组长进行谈话,确保达到巡察监督重点对象突出的要求。
完成情况:正在办理。
52.基层纪检监察队伍建设薄弱。目前应设置纪检组的县直单位中,纪检组长空缺较多,出现了监督盲区和死角。
整改措施及成效:结合超职数配备干部消化整改工作,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规定的选拔程序、任职资格等条件,选拔忠诚、干净、担当的优秀干部,配齐配强全县纪检书记(纪检组长)。加强对新任纪检书记(纪检组长)的培训,切实提升履职能力。县委组织部、县纪委已联合起草了配备意见方案,正在按照规定程序,提交领导研究形成意见,确保9月底前全部配备到位。
完成情况:正在办理。
53.乡镇纪委和一些县直单位纪检组“三转”不到位,纪委书记(纪检组长)还分管其他工作。
整改措施及成效:认真落实《中共河南省委关于规范全省各级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分工和兼职的通知》文件要求,进一步规范和清理乡镇纪委书记、县直单位纪检组长(纪委书记)分工。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各乡镇纪委书记、县直单位纪检组长(纪委书记)对参与分工的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凡存在兼任其他职务和分管纪检监察业务之外工作的,请同级党组(党委)立即进行清理并自行纠正,并将规范调整情况报县纪委备案。强化监督检查。组织开展“三转”情况专项督查,对不按照规定对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的分工和兼职进行调整、清理,或者调整、清理后仍存在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分管所在单位其他业务和兼职情况的,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追究党组(党委)和纪委(纪检组)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印发《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分工和兼职情况》的通知,对其分工进行清理规范签订《规范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分工承诺书。乡镇纪委和县直单位纪检组已全部“三转”到位,专职专责,聚焦主业。
完成情况:已办结。
54.“吃空饷”问题严重。
整改措施及成效:成立太康县“吃空饷”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县纪委书记任组长,县人社局、编办、财政局和监察局为成员单位,办公地点设在监察局。下发建立机关事业单位防治“吃空饷”长效机制的通知。由监察局牵头成立工作组,对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的七种情形进行督查,发现问题严肃问责。目前各乡镇、县直个单位正在按方案进行自查自纠。
完成情况:正在办理。
55.违规长期借调人员问题严重。
整改措施及成效:开展县综合楼违规长期借调人员的专项治理活动,摸清底数,分类处置。根据工作需要依照有关规定程序借调工作人员,坚决杜绝违规长期借调人员情况再发生。研究制定了《太康县违规借调人员整改工作方案》,下发了整改方案,对整改任务、整改目标、整改时限、整改责任提出了明确要求。经督查和调查,各责任单位正在按照会议和方案要求认真推进。
完成情况:正在办理。
56.县民政局一些工作人员长期不上班,在编不在岗现象突出。
整改措施及成效:开展民政局“吃空饷”问题专项治理。对照“吃空饷”的七种情形,对民政局全体在岗人员和离退休人员进行认真排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制定了《中共太康县民政局党组防治“吃空饷”问题长效机制实施办法》,加强人员管理和工资发放管理,建立完善了考勤规定、月报告制度、督导检查制度,实现了对全体人员的常态化、长效化管理。通过专项治理,现在民政局不存在“吃空饷”现象。
完成情况:已办结。
57.县纪委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
整改措施及成效:认真开展“讲、守、做”学习教育活动,提高履行监督责任的思想认识。牢固树立“抓好监督是本职,抓不好监督是失职”的理念,自觉克服好人主义思想。加强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明察暗访、问责处理、通报曝光、整改落实力度,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加大对腐败案件的查处力度,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完善反腐败责任清单制度,强化对失职失责的问责追究。制定了《县纪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清单》,“讲、守、做”活动得到深入开展,主动履行监督责任意识明显增强。
完成情况:已办结。
58.把握运用“第一种形态”不到位。2014年以来县纪委在处置问题线索中,约谈、提醒谈话、诫勉谈话等方式很少运用。
整改措施及成效:建立健全《关于进一步严肃党内生活制度》《党员干部谈心交流制度》《党员干部约谈提醒制度》《党员领导干部谈话函询制度》等,进一步强化党员干部日常教育和监督管理,构建科学有效的党员干部提醒教育常态化、规范化工作机制,从根本上预防各种违纪违法行为发生。今年以来,第一种形态33人次:其中谈话函询8人,初核了结9人,诫勉谈话10人,通报批评6人。
完成情况:已办结。
59.县纪委自身建设薄弱。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严格内部管理。严格执行《太康县纪检监察系统内部监督暂行办法》《太康县纪委关于加强全县纪检监察机关纪律建设的实施意见》,强化内部监督管理,健全内控机制,规范权力运行,严防“灯下黑”。制定《关于严禁纪检监察干部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的规定》,强化纪律刚性约束,严厉查处拉帮结派、搞小圈子谋取不当利益的行为。二是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扎实开展“讲忠诚、守纪律、做标杆”和“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学习教育活动,在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开展“五查五看”作风纪律整顿,重点查遵守工作纪律严不严,是否存在跑风漏气、以案谋私、执纪违纪等问题。签订严禁纪检干部拉帮结派、搞小圈子承诺书,纪检干部“拉帮结派、搞小圈子现象”得到有效遏制。
完成情况:已办结。
60.县纪委有的纪检干部违反审查纪律和保密纪律,跑风漏气甚至以案谋私。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和省纪委实施暂行办法。建立执纪监督、执纪审查、案件审理相互协调、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明确请示报告、线索处置、审查审理、涉案款物管理的工作流程,认真履行监督执纪职能,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二是加大对纪检监察干部违反审查纪律和保密纪律、跑风漏气甚至以案谋私查处力度,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绝不手软。今年以来,共有4名纪检系统干部受到党政纪处分。
完成情况:正在办理。
61.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四风”仍有差距。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强化学习教育。以开展“讲忠诚、守纪律、做标杆”活动为契机,持续抓好常态化学习教育,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的纪律规矩意识。二是加大督导检查的力度。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依规依纪严厉查处,并对相关责任人实施问责,不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三是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健全完善公开制度,坚持把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作为述职述廉和考核干部的重要内容,实现常态化管理。建立健全干部作风纪律的考评机制,实现对干部八小时外监督的常态化。今年1-8月份,组织开展明察暗访48次,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6起,党政纪处分6人,通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6起。
完成情况:正在办理。
62.部分单位违规发放补贴、私车公养等问题还时有发生。
整改措施及成效:开展违规发放补贴、私车公养问题专项治理,对违规违纪人员严肃处理和问责,杜绝违规发放补贴、私车公养等问题再次发生。今年1-8月份,查处违规发放补贴津贴问题3起,党政纪处理处理3人,组织处理1人,追缴违纪资金11882元。
完成情况:正在办理。
63.县卫生局2017年违规给两名混编混岗使用的工作人员发放纪检干部岗位津贴。
整改措施及成效:在全县卫生计生系统开展违规发放津贴补贴问题专项检查,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单位财务管理,规范津贴补贴发放,严格财务支出审批,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推进卫生、计生机构和业务深度融合,解决卫计委存在的混编混岗问题。2017年,违规给两名混编混岗工作人员发放的纪检干部岗位津贴共计3882元,已收回并上缴至国库。
完成情况:已办结。
64.马头镇2016年11月报销加油卡充值发票,备注车牌号码与公车车牌号码不一致,涉嫌私车公养。
整改措施及成效:马头镇纪委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诫勉谈话,并写出深刻检查,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同时,马头镇党委政府对各行政村、镇直各单位2015年全年度、2016年全年度、2017年上半年度财政票据重新审核校对,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已于8月29日前整改完毕。全镇干部廉洁意识和公务报销规范化明显提高。
完成情况:已办结。
65.张集镇2017年3月报销同一日期、同一加油站4张加油卡,涉嫌违反廉洁纪律。
整改措施及成效:经张集镇纪委研究,给予了相关责任人诫勉谈话处理。张集镇党委政府以此为教训,进一步完善落实财务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加强三公经费使用、管理,进一步强化廉洁纪律观念,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完成情况:已办结。
66.部分党员干部缺乏担当精神,存在“为官不为”现象。
整改措施及成效:制定下发了《太康县关于“为官不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整改原则、工作目标和整改范围,对整改措施及整改时限提出了明确要求。并要求各单位制定和报送整改方案、整改台帐、问题清单和整改报告。印发了《“为官不为”专项整治调查问卷》,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开展好“为官不为”专项整治工作意见和建议,并对各单位整治工作进行了全面督查。经过整改,广大党员干部履职意识得到明显增强,担当精神得到明显提高。
完成情况:正在办理。
67.民政局、卫生局等单位主要负责人因到龄将转岗,工作维持现状,不作为、不担当。
整改措施及成效:充分利用党校、廉政教育基地、红色教育基地等教育资源,加大对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力度,提高广大党员干部宗旨意识、党性修养、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充分利用太康电视台、政府网站、太康党员教育微信平台和《太康月刊》等宣传媒体,广泛宣传党员干部中正反两方面的典型,营造党员干部担当作为良好氛围。对不胜任现职党员干部实行召回管理,通过批评教育、约谈、离岗培训等方式,提高思想认识,转变工作作风,强化担当精神。民政局和卫生局主要领导已进行了职务调整。
完成情况:已办结。
68.县民政局日常管理不严,工作纪律松懈。
整改措施及成效: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民政局各项规章制度。制定下发了《太康县民政局关于严肃考勤纪律的规定》。对考勤纪律、请销假手续、审批权限、假期待遇、违规处理、考勤监督进行了明确规定。对局机关和二级机构加强内部管理,对工作人员加强教育培训,提高素质,增强服务意识,明确岗位职责。对工作人员的工作进行定期奖评,好的表扬,差的批评及组织处理,增强创先争优意识。开展了加强日常管理专项整治活动,制定下发了整治方案,从考勤纪律是否到位、工作纪律是否遵守、生活纪律是否守规、工作作风是否改进4个方面进行整治,对自查自纠出的21条问题已整改到位。局纪检组对各部门整改情况加强督查。目前民政局机关干部工作作风明显转变。
完成情况:已办结。
69.基层侵害群众利益行为屡禁不止。
整改措施及成效:通过压实“两个责任”,层层传导压力,把全面从严治党触角不断向基层延伸。始终把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作为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主线,围绕明责、督责、问责三个关键环节,逐级强化压力传导,压实主体责任。坚持常态化教育,强化廉洁意识。通过持续开展“逢九村务日”、“固定党务日”活动,以微型党课的形式在基层干部中开展警示教育,以农村基层干部廉政教育月活动为平台举办党纪法规培训班,提醒农村基层干部时刻绷紧廉政弦。强化监督检查,加大问责力度。针对基层干部侵害群众利益行为屡禁不止等问题,持续开展集中检查和专项整治工作。严肃查处典型案件,做到不手软不护短。今年1-8月份共查处基层干部侵害群众利益行为29起,党政纪处分38人,基层党员干部勤政廉政意识明显增强。
完成情况:正在办理。
70.一些基层干部在办理涉及群众事务时还存在故意刁难、雁过拔毛、吃拿卡要现象。
整改措施及成效:坚持从严从重处理,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并严格落实“一案双查”制度,在追究当事人的责任的同时,还要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今年1-8月份共查处基层干部在办理涉及群众事务时存在故意刁难、雁过拔毛、吃拿卡要现象4起,党政纪处分4人,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得到遏制,基层干部作风进一步转变。
完成情况:正在办理。
71.涉农领域在社会保障、政策扶持、救灾救济款物分配等事项中骗取套取、利益输送、贪污侵占、优亲厚友、有失公平。
整改措施及成效:推进“三个公开”,晒物晒责晒流程。通过公开“三资”台账、职权清单和用权程序,将行政村的资产、资源、资金和基层“小微权力”职权清单、工作流程图等上墙、上版面、上网等,让权利晒在阳光下,提高办事的透明性和规范性。拓展监督渠道,确保用权规范。运用“互联网+”建立纪委与群众联合监督的互动平台,让群众成为监督的主体并发挥探头作用,把行政村监委会打造成监督的前哨站和排头兵,督促基层干部规范用权,履职尽责。今年1-8月份,查处涉农领域违纪案件21起,党政纪处分21人,其中党内警告7人,党内严重警告11人,留党察看2人,行政警告1人。
完成情况:正在办理。
72.2015年芝麻洼乡小麦农业保险投保单上的村民,对个人参加保险一事并不知情,保险公司涉嫌套取国家农业保险补贴资金。
整改措施及成效:成立调查小组,积极调查处理,走访两个村的部分干部及参保群众。正在调查处理整改中。
完成情况:正在办理。
73.2015年5月,独塘乡大王庙行政村支部书记趁宅基地确权之机,“搭车”乱收费。
整改措施及成效:对该案件进行“回头看”,启动问责程序。以此案件为典型,在该乡开展村“两委”班子和班子成员“搭车”收费专项治理活动,严查侵害群众利益的基层微腐败行为。专项治理活动取得明显效果,侵害群众利益的基层微腐败行为得到有效治理。
完成情况:已办结。
74.县农业局中层干部收受他人贿赂,致使朱口镇一行政村支部书记以农民专业合作社名义,套取国家补助资金。
整改措施及成效:县纪委立即成立调查组,对反映的问题立案审查。对全县合作社、家庭农场自查自纠,成立了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的项目管理领导小组。分别给予相关责任人党内警告处分,追缴违法所得。以该案件为典型,在全县开展以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名义套取国家补助资金的专项治理,对近三年来实施相关项目的22家合作社(家庭农场)进行涉农资金专项治理,倒查制度缺陷,加强制度建设,对不科学的制度进一步规范。以本案为镜,在全局16个股站开展风险点排查,各股站负责人风险和自律意识明显提高。
完成情况:已办结。
75.2016年12月老冢镇一村计生专干截留贫困户帮扶款,引起群众上访。
整改措施及成效:该镇纪委已给予相关责任人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同时督促该镇举一反三,在全镇开展扶贫款管理使用专项治理,确保贫困户帮扶精准,扶贫款足额发放。同时每个行政村成立5人的扶贫政策监督组,时刻对扶贫政策的落地、扶贫资金的使用、发放进行全天候监管,坚决杜绝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通过对全镇第一批到户增收600户进行逐户落实,保证了每户到户增收1200元钱真正到贫困户手中,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
完成情况:已办结。
76.对省委巡视组移交的问题线索和信访事项,坚持分类移交,优先办理,强化督导,按期办结。
整改措施及成效: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关于省委巡视交办事项处置办法的通知》,对交办问题的处置原则、处置程序、办理工作要求进一步细化明确。建立移交的问题线索和信访事项管理台账,逐件销号。截止目前,省委第七巡视组交办的198件信访事项全部办结;交办政法部门的120件案件线索已办结119件;移交纪检监察案件线索249件,其中:重复问题线索42件;经研判分析不存在、不适合、不可能开展核查工作或者已经有结论予以了结59件;谈话函询13件;初核了结64件(查无实据19件、反映失实34件、组织处理11件);正在初核29件;查实转立案42件49人;已结案15件(党内警告5人、党内严重警告5人、撤销党内职务1人,留党察看1人;行政警告7人、行政记过3人)。
完成情况:正在办理。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394-6816001;邮政信箱:太康县谢安路西段县委综合楼303室,电子邮箱:tkxcb2015@163.com。
中共太康县委
2017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