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近年来,鹿邑县纪委监委持续发力,通过强化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规行为、加强警示教育等举措,推动作风建设不断向纵深发展。
该县纪委监委聚焦关键时间节点,在清明、五一、端午等重要节日前夕,通过下发通知、召开会议等方式,提前打招呼、提要求,严明纪律底线。节日期间,组织专项督查组,深入酒店、商场、娱乐场所等地,采取突击检查、交叉互查、随机抽查等形式,对违规公款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公车私用、滥发津补贴等“四风”问题进行明察暗访。
在日常监督中,该县纪委监委充分运用大数据、信息化等手段,对公车使用情况进行实时监控,精准摸排违规使用公车等“四风”问题线索。同时,加强与财政、审计、税务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建立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联合监督检查等工作机制,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线索,坚持严查快办,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不追究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
为增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该县纪委监委不断深化警示教育,定期组织党员干部观看警示教育片,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引导党员干部深刻汲取教训,自觉抵制“四风”。充分利用“清风鹿邑”微信公众号、县纪委监委网站等平台,及时通报曝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持续释放执纪必严、违纪必究的强烈信号。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没有休止符。”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不断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果,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王战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