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风采

淮阳县纪委坚持五个强化开展侵害群众利益案件治理

2016-12-12 08:58 来源: 淮阳纪委

淮阳县纪委在基层侵害群众利益信访举报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活动中,及早部署,立足实际,坚持五个强化措施,使全县基层侵害群众利益信访举报突出问题案件查处到位,有效遏制了基层侵害群众利益信访问题的发生。

一是强化组织建设。从基础抓起,与组织部门联合,从村官提拔、培训入手,选拔和培养廉政意识较强的干部任村官,增强村干部队伍的纯洁性。县纪委、组织部制定《村两委班子成员勤政廉政行为规范》。针对农村干部法律意识淡薄、执政不公的现象,着力加强对农村干部的培训,加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学习,增强政策观念和依法办事的能力。同时,加强对乡镇干部、办案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法律法规培训。

二是强化阵地建设。淮阳县纪委监察局建立了高标准群众来访接待中心,各乡镇在群众工作中心大厅内统一设立群众来访接待室。畅通信访渠道,实行县乡纪检监察干部全员接访,下大力气解决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问题。对群众的来访签订双向承诺书,纪委承诺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调查处理、及时反馈;群众承诺在纪委调查期间等待调查处理结果,不再越级上访。

三是强化案件查处。以成立基层侵害群众利益信访举报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活动工作区为基础,在工作区主任的指导下,整合力量,实行纪委牵头、公安、检察联合办案,乡镇异地交叉办案,确保了案件查处质量。县纪委在调查临蔡镇聂寨村群众反映该村支书王某的问题时,组织检察院、农业局等部门的精干力量,兵分两路,迅速入村取证,仅用一个星期就查清了该村支书王某和临蔡镇副镇长李某的违法违纪事实,给予李某、王某开除党籍 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是强化综合治理。对已查结但群众对某些问题的调查结果仍不满意的基层侵害群众利益信访案件,县纪委组织调查组进行深挖细查,针对案情,灵活运用《淮阳县纪检监察机关信访案件公开办理实施办法》,让群众参与,让群众监督办案,坚持做到“四公开”,即公开办案领导,公开办案过程,公开调查结果,公开处理结论,依靠群众力量处理疑难信访案件,做到问题查不清的不结案,处理不到位的不结案。

五是强化监督机制。 淮阳县纪委监察局设立了淮阳县群众工作中心网站,开设了投诉平台,群众可以随时随地在网上举报。目前已受理网上举报7件,对群众举报的问题在网站上及时回复调查处理结果。各乡镇建立群众工作中心大厅,涉农站所全部入住,服务内容全公开,受理事项全程办。对乡镇群众工作中心的工作运行情况,县纪委利用群众工作中心网实行电子监督。

自基层侵害群众利益信访举报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活动开展以来,淮阳县纪委监察局共受理该类案件13起,追究党政纪处分13人,其中撤职1人,开除党籍2 人,移交司法机关1人。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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