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户李某启育有一儿一女,家庭条件较好,两层楼房,子女身体健康,有收入和赡养能力,不符合低保条件。”近日,沈丘县纪委监委驻政府办纪检监察组在纸店镇杂姓营行政村开展社会救助对象审查时说。
为严格规范社会救助申请审核程序、救助资金运行流程,确保社会救助对象精准无误、资金使用有效规范。3月13日至18日,该县纪委监委驻政府办纪检监察组联合县民政局和县财政局成立专项督查组,对全县社会救助对象资格认定和救助资金使用情况开展专项督查。
此次专项监督检查聚焦主业主责和民生资金热点,着力发现和解决全县民政系统救助资金发放过程中存在的违规违纪问题,以“查出隐患、促进整改、完善制度”为目标,强化民生资金管理,预防违规违纪,做大做实“民生蛋糕”。
据悉,专项监督检查每季度对全县22个乡镇(办)各抽查一次。入户走访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听取被调查对象及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状况、就业、主要经济来源、住房、就医和子女入学等具体情况,现场核实低保家庭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与镇民政干部、村两委成员进行座谈,听取低保申请审核、入户调查、民主评议、资金发放等日常管理情况,现场查看低保公示情况。向村干部了解低保户的基本情况,要求严格实施动态管理,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则退,杜绝漏保、错保和优亲厚友等现象发生。
在纸店镇敬老院和洪山镇敬老院,检查组一行与负责人进行面对面交流,认真听取敬老院日常管理情况,实地查看敬老院的院民房间、厨房卫生、食品安全、消防设施等事项,详细了解老人的生活情况。通过专项督查,取消低保户8户13人,发现敬老院账目等问题7项,批评教育2人,下发监察建议书4份,约谈10人。
“下一步,专项督查组将继续开展入户核查,发现问题,严肃处理问责,并及时为政策‘打补丁’,堵塞制度漏洞,助力乡村振兴,提高群众满意度,助力‘十四五’开好局。”该县纪委监委派驻政府办纪检监察组组长翁鹏表示。(沈丘县纪委监委 王向灵 刘润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