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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邑县:多措并举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纪法保障

2020-12-14 15:36 来源: 周口市纪委监委

“鹿邑县城管局综合治理大队中队长白某某以商店门头招牌安装不合格,向辖区3家商户多次索要钱款,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日前,鹿邑县纪委监委查处并通报了一起损害营商环境的案件。

今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聚焦主责主业,立足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坚持日常监督与专项监督相结合,制定下发《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围绕窗口单位工作作风、工作纪律、办事效率、服务质量等事项,成立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专班,采取明查暗访、走访谈话、调查问卷等方式,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

开展职能部门大评议和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评议活动,对全县37个职能部门80多个股室的工作服务情况开展民主评议,找准问题所在,督促整改提升。

建立县纪委监委领导班子常态化联系企业制度,重点收集阻挠企业正常发展、破坏公平竞争环境等违纪违法行为线索。目前,已走访企业及扶贫车间210家,收集各类问题28条,为企业补发110万元专项经费。

强化通报曝光,利用媒体广泛宣传专项整治成果,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查处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件,充分发挥警示教育震慑作用,促使职能部门和党员干部以案为鉴、自警自省。

“推动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措施落实落地,纪检监察机关责无旁贷。”该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将继续聚焦破坏营商环境问题,着力发现和查处贯彻落实不力,有令不行、吃拿卡要等行为,依规依纪依法开展监督,推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为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经济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纪法保障。

截至目前,该县纪委监委开展专项监督检查37次,推动整改问题42个,查处问题线索21条,立案11起25人,了结9起,给予党纪政务处分9人,免职、调离执法队伍1人。(鹿邑县纪委监委 王战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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