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风采

专项督查 治理社区矫正“微腐败”

2024-09-30 16:05 来源: 周口市纪委监委

“我兢兢业业工作了几十年,没想到临退休却受了处分,真不该为了那些钱晚节不保……”近日,在商水县巴村镇警示教育大会上,该镇司法所原所长顾某潸然泪下。

此前,商水县纪委监委驻县司法局纪检监察组在开展社区矫正领域“微腐败”监督检查中发现顾某违纪问题线索。经查,邵某因违法犯罪被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判处缓刑两年,为变更缓刑执行地,需商水县司法局出具《具备社区矫正条件调查评估意见书》,邵某便送给顾某1000元红包和一条烟,让其从中“协调操作”。顾某的失职失责和监管不力,造成邵某在社区矫正期间再次违法犯罪,顾某也因此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主动退还违纪所得。

今年4月以来,该县纪委监委聚焦司法领域“微腐败”,紧盯群众反映最直接、最强烈的社区矫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吃拿卡要、以权谋私、执法不公等问题,开展社区矫正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

该县纪委监委聚焦执法领域、执法质量、社区工作人员廉洁履职等方面,通过一线查看矫正方案、谈话笔录、思想汇报、走访记录等档案资料,随机抽查走访社区矫正对象、工作人员,重点督查社区矫正管理工作人员是否存在失联失责、脱管漏管,是否存在吃拿卡要等违反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群众纪律等方面的问题。同时,围绕社区矫正工作中的医学司法鉴定、等级调整、训诫警告、提请治安管理处罚等重点环节加强廉政风险点排查,铲除社区矫正工作“微腐败”土壤。

为提升社区矫正监督工作质效,该县纪委监委督促驻县司法局纪检监察组压实司法部门主体责任,提升规范化执法水平,提高社区矫正工作专干风险防范意识,完善制度机制,堵塞管理漏洞。不断强化社区矫正队伍党风廉政教育,加强“清廉矫正”建设,定期开展警示教育,规范“矫正公开”,全方位教育引导社区矫正干部牢筑清廉思想防线。

截止9月上旬,已对全县23个司法所的社区矫正工作开展了全覆盖监督检查,共抽查档案120份,抽查定位22人,与工作人员谈心谈话10人,查处社区矫正“微腐败”案件2件,其中,政务警告1人,党内严重警告1人。(郭海丽 乔连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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