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29日上午,我正在办公室阅读文件,市法院刑事庭陈副庭长打来电话。
“喂,李专员,刘某林因诈骗罪和诬告陷害罪被判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今天上诉期已满,刘某林没有上诉,判决已经生效啦。”
放下电话,我长舒了一口气,随着窗外一阵清风吹来,顿时感觉神清气爽。想起关于刘某林案件的一份份询问笔录、一张张证人证言、一篇篇工作日志,一摞摞档案资料……我的思绪回到了办理该案件的日日夜夜。
去年1月,单位信访室接到项城市南顿镇马旗行政村村民刘某林反映原村党支部书记赵某某、王某某等人贪污300多万元的问题线索,这已不是刘某林第一次反映该问题了,自2003年以来,他反复到南顿镇人民政府、项城市人民检察院、项城市纪委监委、河南省纪委监委、中纪委反映其村村干部贪污问题,经过调查人员数次核查发现,反映问题均不属实,予以查否,但刘某林对反馈结果终不满意,并称南顿镇党委、项城市纪委部分领导干部是包庇者、保护伞。
1月5日,经市纪委常委会研究,由我负责对该问题进行调查核实。由于刘某林反映的问题线索时间跨度长,涉及事项多,牵涉人员广,取证难就成了我们工作的重点难点,为此,我们将刘某林反映的主要问题归纳为20类38项,组内成员按照各自分工对每一个问题逐一核实。
经过初核,刘某林所反映的问题线索均不属实,不仅如此,2007年以来,刘某林用自己和妻子余某某的名字虚报土地4亩,骗取国家种粮补贴款6645.78元。
“我对调查结果不满意,没有达到我的要求,我不签意见。”在我们向刘某林当面反馈告知调查结果时,刘某林当场拒绝。
“你们查不出村干部贪污就是暗箱操作,包庇犯罪,你们就是他们的保护伞、也是受贿者,我要到上边告你们!”在之后的一段时间内,刘某林频频给核查组人员打骚扰电话。
“对于涉嫌诬告陷害、缠访闹访的现象我们要坚决予以打击。”在项城市纪委监委召开的案件专题研究会上,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徐兴东明确表示,根据研究意见,将有关刘某林涉嫌诈骗、诬告陷害行为的问题线索移交至市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这些事是我主观想象的,具体真假我也不知道,因为未达到我个人目的,所以就随口诬告了一些干部。”刘某林在立案侦查时供述道。
“李专员,这些年村里流言蜚语四起,弄的我真像个罪人一样,现在我终于可以在村里抬头挺胸了,谢谢您!”5月6日,我们在南顿镇召开公开澄清会,为受诬告陷害党员干部进行澄清正名,马旗村原支部书记赵某某激动地说。
作为纪检监察干部,能够切实为担当干事者保驾护航,看着干部们卸下思想包袱,展露出轻松笑容,我感觉所有的付出都值了。(项城市纪委监委 李朝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