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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故事 | 被“借”走的临时救助金

2024-03-22 17:00 来源: 周口市纪委监委

“谢谢纪委帮俺要回了救助金。”3月15日,商水县张庄镇城上村村民王丽向前来回访的镇纪委干部表示感谢。

此前,张庄镇纪委接到群众举报,城上村村干部王某挪用村民的临时救助金。镇纪委向镇党委汇报后,当即召开工作会议,研判分析案情,成立由镇纪委书记任组长的调查组,对王某涉嫌违纪问题线索进行核实。

“我那天去王丽家串门儿,说起来她家的临时救助金,她说还没见就被村里‘借’走了。”举报人向调查组说道。

“村里向群众借钱?”调查组带着疑问,走访了当事群众。

“我们家是脱贫户,因为家里有残疾人需要常年用药,村里就帮助我们申请了临时救助金。后来,救助金拨下来时,村干部王某说,村里资金紧张,先用俺的救助金救下急,等村里有钱了再还给俺。”

“这个救助金本来就是村里给俺申请的,以后有啥事还得麻烦村干部,他都这么说了,我也不好意思拒绝。”当事群众王丽、李尧说起来“借”钱这个事时,犹豫不决。

“当时村里开展环境治理,需要添置铁锹、扫帚等工具,村集体账上没有钱,我就‘暂借’他俩的救助金周转一下。钱我是花在村里的公务开支了,并没有装自己腰包,当时也经他们同意了。”

“那你为什么不自己垫钱先应急呢?”

“村里没有集体收入,日常开展工作多方面都需要花钱,我也垫资了不少钱。”调查组在与王某谈话时,王某也感到憋屈。

“虽然办的是公事,但挪用特定款项是违纪行为,而且王丽、李尧两家是因为家里确实困难才申请的这个资金,你给他们‘借’走了,人家家里咋办?”

最后,王某将“借”来的临时救助金共计2750元及时予以退还,但因其违纪行为在群众中造成了不良影响,经张庄镇纪委研究报经镇党委同意,决定给予王某免职处理。(郭海丽 乔连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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