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2日,平桥区召开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会,贯彻落实省委《关于推进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的意见》精神和省、市纪委关于推进以案促改工作制度化常态化要求,通报典型案例,安排部署全区以案促改工作。区委书记李灵敏出席会议并讲话,强调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更高的政治站位、更强的责任担当、更实的工作举措、更优的工作作风,推动以案促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为建设和谐幸福美丽新平桥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李灵敏要求,要抓牢主体责任。全区各级党组织要把推进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把工作做细做实;各级党委主要负责人要担起是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带头抓好以案促改工作。要做实监督责任。纪检监察机关要履行好监督责任,协助党委抓好工作落实,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全区各单位特别是案发单位以案促改工作进行深入检查,做到“四个决不放过”。要严格责任追究。要加大问责力度,对于失职失责、监管不力,造成本部门本单位多次发生违纪违法案件的;对同类问题在同一部门或领域接连发生、“前腐后继”的;对本地本单位有典型案件,但怕丢面子、怕得罪人而选取其它案件的;对分析原因不深刻、整改措施不具体的都要严肃问责,确保以案促改工作取得实效。
会议集中观看了郝长云和麻森涛案件警示教育片,区委常委、副区长杨浩威通报了六起侵害群众利益典型案例,区委常委、组织部长黄如福传达了《关于对淮河罗山段滥采河砂屡禁不止问题进行责任追究的通报》,区委常委、区委办主任郑春通报了区财政局严重违纪案件,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察委主任杨祖兴传达了省纪委《关于推进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的实施办法》。四个单位主要负责人就落实主体责任进行了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