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光山县公安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谢宏民(四级高级警长)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来源:新县 发布时间:2021-08-10

光山县公安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谢宏民(四级高级警长)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信阳市新县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谢宏民简历

谢宏民,男,汉族,1964年11月出生,信阳市光山县人,1988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6年8月参加工作,大专学历。

1986.07——1990.04历任光山县公安局仙居派出所、龙台派出所、城关派出所办事员、科员;

1990.04——1995.01任光山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副所长;

1995.01——1998.02任光山县公安局南关派出所所长;

1998.02——2001.11任光山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所长;

2001.11——2006.03光山县公安局副主任科员;

2006.03——2009.06任光山县公安局党委委员、主任科员、紫水派出所所长;

2009.06——2012.08任光山县公安局党委委员、主任科员;

2012.08——2014.08任光山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主任科员;

2014.08——2018.09任光山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正科级);

2018.09——2018.12任光山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正科级)、一级警长;

2018.12——2020.12任光山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正科级)、四级高级警长;

2020.12月至今   任光山县公安局四级高级警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