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山县公安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谢宏民(四级高级警长)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信阳市新县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谢宏民简历
谢宏民,男,汉族,1964年11月出生,信阳市光山县人,1988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6年8月参加工作,大专学历。
1986.07——1990.04历任光山县公安局仙居派出所、龙台派出所、城关派出所办事员、科员;
1990.04——1995.01任光山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副所长;
1995.01——1998.02任光山县公安局南关派出所所长;
1998.02——2001.11任光山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所长;
2001.11——2006.03光山县公安局副主任科员;
2006.03——2009.06任光山县公安局党委委员、主任科员、紫水派出所所长;
2009.06——2012.08任光山县公安局党委委员、主任科员;
2012.08——2014.08任光山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主任科员;
2014.08——2018.09任光山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正科级);
2018.09——2018.12任光山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正科级)、一级警长;
2018.12——2020.12任光山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正科级)、四级高级警长;
2020.12月至今 任光山县公安局四级高级警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