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县纪委监委2020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新县 发布时间:2021-03-24


第一部分  新县纪委监委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中国共产党新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主要职责

1.维护宪法、法律法规、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权威,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县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2.经常对党员干部进行遵守纪律和法律法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纪律和法律法规的决定。

3.对党的组织和党员干部履行职责、行使公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干部和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

4.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干部违反党章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干部的处分;

5.进行问责或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

6.受理党员干部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干部的权利。

7.承办县委和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委员会授权和交办的其他事宜。

新县监察委员会主要职责

1.监督:对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调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

3.处置: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处分决定;对在行使职权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监察建议;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

二、机构设置

县纪委与县监委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两项职责,在市纪委监委和县委的双重领导下开展工作。同时,县监委对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接受其监督。新县纪委监委机关内设18个股室和17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和1个机关信息服务中心。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中共新县纪委监委决算包括:本级决算、所属单位决算。2020年度,纳入本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1个。

第二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784.82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923.21万元,增长主要原因是派驻改革后人员大量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合计1784.8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84.82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支出合计1784.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84.82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784.82万元。与上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923.21万元,增长107.1%。主要原因是派驻改革后人员大量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84.8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923.21万元,增长107.1%。主要原因是派驻改革后人员大量增加。

(二)结构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84.8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784.82万元,占100%。

(三)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784.82万元,支出决算为1784.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84.8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50.5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1034.2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7.8万元,支出决算为17.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不存在差异。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完成预算的0%,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完成预算的0%,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7.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与预算数不存在差异。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不存在差异。

3.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7.8万元,支出决算为17.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不存在差。主要用于主要用于上级单位来检查指导工作、调研等。2020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95个、来宾832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单位未开展绩效管理,情况说明如下:

2020年预算单位绩效管理尚未开展。下一步将按照上级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建立绩效管理项目库,全面启动项目绩效管理工作。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决算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支出决算0万元。主要原因是目前我县国有企业基本无收益,因此没有安排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算。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年初预算为1034.24万元,支出决算为1034.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不存在差异。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20年期末,我部门共有车辆6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5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事业单位在当年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二、工资福利支出:单位支付给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三、商品和服务支出: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十四、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单位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五、年末结转: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但尚未完成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六、年末结余: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完毕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实施,不需要再使用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继续使用的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