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县纪检监察机关审查调查安全暨规范措施使用工作会议召开
来源:新县 发布时间:2022-01-10

12月30日上午,新县纪委监委组织召开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审查调查安全暨规范措施使用工作会议。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张欣出席会议并讲话。县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各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相关部室工作人员参加会议。

会上传达了《关于对全市执纪执法办案安全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2名干部对《纪检监察机关涉案财物管理规定》《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措施使用规定》进行了解读。

就做好监督执纪审查调查安全工作和进一步规范措施使用工作,张欣强调:

要提高思想认识,准确把握办案安全政治属性和政治要求。纪检监察机关是政治机关,必须坚持“纪法之中有政治”,坚持透过业务看政治,站位政治大局审视业务。办案安全事关党心民心和纪检监察机关形象,全县纪检监察干部要不断深化对审查调查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聚焦工作重点,优化工作方法,将讲政治要求体现在执纪执法办案工作全过程。

要聚焦问题根源,着力防范化解各类安全隐患和安全问题。从历次检查反馈的问题和工作情况来看,仍存在“思想理念有偏差、业务知识不精、安全管控不够”等问题,要深入剖析查找问题背后产生的根源,从思想上、工作标准上、学习提升上、强化管理上入手,确保自查准、分析透、改到位、不再犯。

要强化责任担当,切实规范审查调查措施使用和措施监管。委班子成员要妥善处理好审查调查与办案安全的关系,坚持一体推进、两手抓两手硬,带头执行首谈制度,带头检查制度落实,强化跟踪问效,防止一批了之。案件承办部门要主动担责履责,坚持防范在先,全程管控,严格落实制度规定,切实做好审查调查安全防范化解工作。案件监督管理部门要强化监督检查,把抓安全、管安全、督安全摆在突出位置。全体纪检监察干部要共同把安全、文明、规范办案落到实处,在高质量履行监督执纪问责、监督调查处置职责中,推动审查调查工作迈上新台阶。

会上,还对审查调查安全知识进行了测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