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息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息县监察委员会 内设职能部门、直属单位、派驻机构职责简介
来源:息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0-10-30

息县纪委监委组织机构包括:内设职能部门、直属单位和派驻机构。

内设职能部门具体为:办公室、组织部(机关党委)、宣传部、调研法规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监督调查技术室)、案件审理室(申诉复查室)、党风政风监督室、第一监督检查室至第五监督检查室、第六审查调查室至第九审查调查室、干部监督室、以案促改室。

设有直属单位息县纪检监察廉政教育基地,设有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16个。

内设机构及职责简介:

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筹备组织重要会议、活动;组织起草县纪委监委有关综合业务文件文稿,督促检查有关工作部署的落实情况;协调机关有关部门做好机关离退休干部(职工)的生活服务管理工作,办理离退休人员的善后事宜等。

组织部机关党委):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全县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负责县纪委监委机关各部门及直属单位、派驻机构、县委巡察机构干部人事工作;负责对县纪委监委统一管理的派驻派出纪检监察机构进行管理,做好有关综合协调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协调办理县管干部选拔任用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群工作等。

宣传部:负责组织协调全县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以及廉洁文化建设工作;负责机关新闻事务、综合舆情工作;负责县纪委监委网站、清风息县微博、微信等信息的收集、编辑、审核、发布工作;负责机关文明建设工作等。

调研法规室负责综合分析全县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组织开展政策理论及重大课题调查研究;起草重要文件、重要会议文稿;提出全县纪检监察相关制度建设规划、计划和建议;起草、修改纪检监察有关制度;参与或配合有关部门拟定规范性文件;负责纪检监察法规制度的咨询答复、解释指导、备案审查工作等。

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综合协调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综合协调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综合协调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工作;综合协调整治群众身边和扶贫领域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综合协调党内监督、党的问责等方面工作,推动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组织开展党风政风监督专项检查活动;指导全县纪检监察系统的党风政风监督工作等。

信访室负责受理对党的组织、党员违反党纪行为和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等的检举、控告;受理党员对县纪委作出的党纪处分或者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监察对象对县监委作出的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复审申请;综合分析信访举报情况;接待群众来访,处理群众来信和电话网络举报事项;对转送县纪委监委派驻派出机构和乡镇(街道)纪(工)委的检举控告进行监督检查,对典型问题交办、督办等。

案件监督管理室监督调查技术室):负责对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履行线索管理、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督促办理、统计分析等职责;统一受理有关单位移交的及县纪委监委派驻派出机构、乡镇(街道)纪(工)委报送的以及其他单位移交的相关问题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报告;负责县管干部出国(境)廉政审核;承担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等。负责执纪办案特殊装备、信息查询平台的建设、管理、使用和信息技术保障;为调查提供方向,为定案提供证据;为监督、审查、调查业务提供其他技术性服务。

第一至第监督检查室主要履行依规依纪依法监督的职责。监督检查联系单位(乡镇街道)领导班子及县管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方面的情况;监督检查联系单位(乡镇街道)党委(党组)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的情况,指导、检查、督促纪委监委(派驻、派出机构)落实纪检、监察责任,实施问责;综合分析所联系单位(乡镇街道)政治生态状况,提出加强和改进的意见及工作措施,抓好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承办涉嫌一般违纪问题线索处置;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指导协调、督促检查联系单位(乡镇街道)及其系统做好以案促改、巡视整改工作等。

至第审查调查室主要履行执纪审查和依法调查处置的职责。承办涉嫌严重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线索的初步核实和立案审查调查,以及其他比较重要或者复杂案件的初步核实、审查调查,并提出处理建议;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指导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审查调查工作,督办全县涉嫌严重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案件查处情况。

案件审理室(申诉复查室)负责审理县纪委监委直接审查调查和乡科级党的组织、纪检监察机关报批或者备案的违反党纪和职务违法、职务犯罪案件,严格依规依纪依法提出处理或者处分意见;负责案件质量和党纪政务处分决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承办党员对县纪委作出的党纪处分或者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案件、监察对象对县监委作出的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申请复审案件,以及其他需要由县纪委监委办理的申诉、复核案件等。

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负责监督检查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情况;受理对县纪委监委机关县管干部和普通党员干部及各部门、直属单位的领导班子成员,县委巡察机构中人事关系在县纪委的党员干部,县纪委监委派驻派出机构全体干部,县委直属机关纪检监察工委、县管企业等纪检监察机构主要负责人,乡镇(街道)纪(工)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涉嫌违反党纪、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等问题的举报,提出处置意见并负责问题线索初步核实及立案审查调查工作;指导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监督工作,督办有关违纪违法案件的调查处理等。

以案促改室:承担县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负责全县以案促改和预防腐败工作的组织协调、综合规划、政策制定、检查指导等工作;协调指导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介机构和其他社会组织的预防腐败工作,组织协调社会领域反腐倡廉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