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复良,长陵乡陆湾村党支部委员。
一、主要违纪事实
经审查,张复良同志存在以下违反党的纪律问题。
(一)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
2016年至2020年,张复良任陆湾村党支部委员期间,经村党支部书记张某签字同意,虚列误工值班补助等账目支出,套取村级经费共计65333元,用于支付村招待费及杂支款。
(二)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2017年8月,张复良负责陆湾村财务工作期间,村党支部书记张某安排陆湾村监委会主任张某乙使用村民交纳的5000元水塘承包费购买50个村用垃圾桶,收取、支出该5000元均未入村“三资”财务账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