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台】信阳市纪委通报五起跑官卖官、在干部选拔任用期间诬告陷害他人等典型案例
来源:清风信阳 发布时间:2021-05-21

今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又是我市县乡领导班子集中换届之年。为进一步严肃换届纪律,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和良好政治生态,近日,市纪委通报5起跑官卖官、在干部选拔任用期间诬告陷害他人等典型案例。

    1.信阳市公路管理局原党委书记、局长吕东阳卖官案

2008年至2014年,吕东阳在担任信阳市公路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职务晋升、工作岗位调整等方面谋取利益,先后收受9名党员干部财物共计27.6万元。经查,吕东阳违反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贿赂,为他人谋取利益。2017年8月,吕东阳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2019年1月,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相关人员已受到相应的处理。

     2.信阳市公安局明港分局原党委书记、局长彭立卖官案

2013年至2016年,彭立利用担任信阳市公安局明港分局党委书记、局长的职务便利,在干部职务调整晋升上为他人提供帮助,先后收受13名党员干部财物共计89万元。经查,彭立违反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国家法律法规,并涉嫌受贿犯罪。2020年11月,彭立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向彭立买官人员的问题线索正依规依纪依法进行处理。

3.平桥区个别党员干部向平桥区委原常委、组织部原部长刘义跑官要官案

2010年至2015年,信阳市平桥区16名党员干部为本人、家属或亲戚调整工作岗位、职务晋升,向时任平桥区委常委、组织部长刘义送钱拉关系,跑官要官。其中科级干部10人,一般干部6人。刘义不仅未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的职责,对跑官要官不正之风姑息迁就,而且还接受请托,为他人在职务晋升、工作岗位调整方面谋取利益。同时,刘义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16年9月,刘义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2016年11月,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相关人员已受到相应的处理。

   4.商城县审计局原党委书记、局长卫东亚卖官案

2007年至2014年,卫东亚在担任商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书记、局长期间,为他人在职务提拔、职务调整方面提供帮助、谋取利益,先后收受本单位16名党员干部财物共计12.2万元。经查,卫东亚违反廉洁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贿赂,为他人谋取利益。2016年8月,卫东亚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2016年12月,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相关人员已受到相应的处理。

   5.商城高中原校长黄传福诬告陷害案

2019年4月,某省辖市常务副市长一职空缺。时任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的黄真伟认为自己可能是拟任人选之一。商城高中原校长黄传福应黄真伟的要求,帮助其竞争该职位,编造反映另一候选人问题的匿名举报信并寄给省委相关领导,严重影响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造成恶劣影响。2020年12月,黄传福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上述5起案件,严重破坏了干部选拔任用的正常程序,损害了选人用人的公信度,挫伤了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也暴露出个别党员领导干部党性意识不强,纪法观念淡薄的突出问题。对上述案件的查处,充分彰显了市委、市纪委监委严明纪律规矩,严惩跑官卖官,严查诬告陷害,营造风清气正选人用人、干事创业环境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全市党员干部要从查处的案件中深刻汲取教训,切实引以为戒,自觉守住底线,远离红线。

领导班子集中换届,是选人用人腐败和不正之风易发多发期,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窗口。全市各级党委要加强对换届工作的全面领导,突出抓好政治建设,确保全市换届工作健康有序平稳进行。党委书记要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抓,负总责,坚决刹住选人用人上的腐败和不正之风。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严惩买官卖官、跑官要官、诬告陷害、拉票贿选等违纪违法行为,对相关问题线索优先处置、快速办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要把政治监督贯穿换届工作各环节、全过程,营造好清明清正清新的换届环境。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深化以案为鉴、以案促改,通过组织对典型案例的学习讨论、换届纪律集中宣传、谈心谈话、承诺践诺、撰写心得体会等活动,使党员干部受警醒、知敬畏、明底线。广大党员干部要讲政治、顾大局、守规矩,时刻把党和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正确对待个人进退留转,自觉接受和服从组织安排,以实际行动营造良好换届风气,为我市奋进“十四五”、实现“两个更好”作出积极贡献,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