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报】关于县林业局损害营商环境典型案例的通报
来源:淮滨县 发布时间:2021-12-15

近期,县纪委监委紧跟县委决策部署,始终坚持营商环境工作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扎实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督查活动,推动全县营商环境不断优化。为进一步强化警示教育,切实增强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责任意识,提升全县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执行力,现将近期查处的县林业局损害营商环境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近日,县纪委监委督导组对县林业局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随机抽取县林业局11月份办理的9件林木采伐许可事项进行核查。经查,县林业局公布林木采伐行政许可事项受理、审查、审批、办结承诺时限为7日,但在审查已办理的9件事项材料和回访办事群众时发现,从申请到领证,办事群众需前往县林业局3次以上,采伐许可证出证时间均在10日以上,严重超出承诺时限。

上述问题,充分反映出县林业局党组政治站位不高、服务意识不强,办事流程优化再造不到位,落实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打折扣、搞变通,与全县的整体工作部署背道而驰,与全县营商环境的工作要求背道而驰。分管副局长吴运舟、林政股负责人章强胸无大局、心无群众、行无责任,思想上不重视、措施上不得力,对此应负直接责任。责令县林业局党组向县委、县政府做出深刻检查,并在全县进行通报批评;给予县林业局分管副局长吴运舟、林政股负责人章强警示约谈。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务必要以案为鉴,引以为戒,警钟长鸣。

通报指出:

营商环境是企业生存发展的土壤。全县各级党组织要扛稳主体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部署,清醒认识到优化营商环境是推动淮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长久之策,党政一把手带头做到四个亲自,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以高标准、高效率、高品质的政务服务,持续做强淮滨效率,做优淮滨服务,做精淮滨标准,不断增加群众和企业的获得感,助推我县优化营商环境提档进位。

通报强调:

县纪委监委将持续做实日常监督和明察暗访,坚决破除政策落实“中梗阻”,坚决查处党员领导干部、公职人员损害营商环境的各类问题,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强化警示震慑作用,以更高站位、更实举措、更严纪律,持续发力,切实为部门、企业和群众纾难解困,真正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