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滨县纪委监委关于进一步规范检举控告工作的通知》从受理与分办、办理与反馈、检查与督办、要求和责任全流程规范标准,统一检举控告全过程所需文书格式,让我们在实践操作中有章可循。”谈到检举控告工作规范化带来的变化,该县纪委监委信访室主任马坤高兴地说。

为进一步规范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办理检举控告工作,逐级压实责任,梯次化解群众矛盾,该县纪委监委着力推进检举控告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建立由信访举报、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案件监督管理等部门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提高检举控告工作办理质量、效率,确保每一个环节、每一道程序都合规合纪合法,切实化解信访举报矛盾,有效解决群众困难问题,从源头上预防越级、重复举报发生,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检举控告是群众发声的“主渠道”。该县纪委监委坚持把维护群众切身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紧盯信访件办理周期较长、实名反馈较缓、匿名问题典型、群众反映强烈、重复越级反映等问题,把握好线索处置的时、质、效,聚焦重点、优先处置,将反馈告知贯穿检举控告流转全过程,明确受理情况和处理结果的反馈时限,全过程要求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规。并通过“线上线下”联动,加强检举举报平台应用,积极推进信访举报闭环管理,将受理办理等各环节有机串联起来,确保所有举报件全部进入平台规范办理,有效破解检举控告反馈不及时、不到位问题,不断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以平台化、规范化架起干群关系“连心桥”。
同时,该县纪委监委成立检举控告检查督办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检举控告对象、情况不同,明确办理时限,实行限期办结制,通过电话督办、检举举报平台督办、发函督办、会议督办、现场督办、问责督办等方式进行检查与督办,定期通报检举控告件办理进度、与实名举报人沟通及反馈情况、超期未结情况及检举举报平台操作情况等,对发现受理检举控告不认真、调查核实不严格,导致引发重复信访、越级走访,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截至目前,该县纪委监委受理检举控告类初信初访23件,较去年同期下降51.18%,检举控告件到期办结率为90.15%,开展信访件督办工作12次,下发信访督办通知书5份,信访工作提醒函9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