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函询人应当在收到函件后几个工作日内写出说明材料,由其所在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签署意见后发函回复。”1月26日,罗山县纪委监委及县委巡察机构进行了《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知识测试,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朱玮同志与90余名纪检监察、巡察干部一起参加了考试。
此次考试县纪委监委高度重视,精心准备,测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
“《监督执纪工作规则》是我们履职尽责的工作手册、操作规程,只有学深悟透,才能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将其贯穿于监督执纪问责的始终。本次测试是对学习成果的检验,有助于我们在日后的工作中找出“短板”,有针对性地加强学习,指导实践,并自觉接受监督,争做守纪律、讲规矩的标杆。”考试结束后,多名参考人员说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