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8日上午9时,河南省纪委案件审理室孟祥璟同志以《<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理解与运用》为题,为信阳市纪检监察干部十九大精神深化学习培训班参训学员作专题报告。
孟祥璟同志深入分析了《条例》修订的背景、意义,详细讲解了《条例》制定的指导思想、原则和适用范围、违纪与纪律处分、纪律处分运用规则、对违法犯罪党员的纪律处分等问题,指出新修订的《条例》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把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成果转化为纪律要求,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切实维护了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权威性、严肃性,实现了党内法规建设的与时俱进,对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孟祥璟同志逐章逐条解读了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六类违纪行为及处分,指出《条例》坚持依规治党与以德治党相结合,围绕党纪戒尺要求,开列负面清单,重在立规,是对党章规定的具体化,突出了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突出了政党特色和党纪特色。孟祥璟同志紧密联系学习和工作实际,讲授注重《条例》与《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与原《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区别与联系;立足本省、放眼全国,剖析案例、诠释理论,抽丝剥茧破难点、层层深入解疑难,明确了执纪的要点、标准、尺度和力度,让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执纪问责有了准确靶心。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作为党章党规党纪的坚定执行者和忠实捍卫者,纪检监察干部要在全面从严治党中找准职能定位,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为营造海晏河清、朗朗乾坤的政治生态提供坚强纪律保证。